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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民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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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人姓劉名兵
你好,行人道雖亮起紅燈,但行人或非機動車已經走在斑馬線上,一旦行人或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事故,機動車負全部責任,機動車有責任和義務做到斑馬線前停車禮讓。如果行人或非機動車在停止線外行人道已亮起紅燈,並且硬闖紅燈造成了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事故, 那麼行人與機動車雙方負同等責任,既便機動車道是綠燈,機動車透過斑馬線必須做到減速觀望及禮讓或避讓,其次是機動車具有保險保障,同時也是法律上對行人的照顧和保護。再則如果是由於行人闖紅燈原因造成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的追尾事故發生,行人沒有責任的,一切損失由追尾車輛或後車負全責,因為他沒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忽視了前車的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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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開啟車窗看景色
因行人或非機動車闖紅燈,與機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行人或非機動車有可能要負主責、也可能負全責,這要看具體事故是如何發生的,由交警根據現場勘察做出責任認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行人透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第八十九條對違反法律規定如何處罰都做了明確的規定。因此可以說,行人闖紅燈,根據新交規,同樣可以認定為違法行為,輕者會受到行政處罰,重者致人傷亡的,還要負民事賠償以及刑事責任,承擔相應的後果。
因為行人、非機動車與機動車同是道路安全的共同參與者,認為行人面對機動車時總是處於弱勢地位的說法隨著新交規的執行己經一去不復返了,所以,參與道路行走的人們一定要改變過去的老觀念,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改變那種不顧自己安全和他人安危的交通陋習,道路安全不能光靠駕駛員,道路安全人人有責!
行人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各佔主要責任以上的應該有以下幾種:
1、有證據證明,行人是故意往機動車上碰撞,那是點型的“碰瓷"劣行,機動車無任何責任,不須做出一分錢的賠償,反而對機動車的損害有權向其本人及家屬提出索賠要求;
2、行人違反規定故意闖紅燈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司機雖採取了緊急避讓措施,但仍使事故發生,司機無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只需補常10%的人道主義補嘗。這個規定,在眾多駕駛人中曾引起過爭論,普遍認為不合理;
3、行人雖然違法闖紅燈,但司機有超速行為,或者沒采取避讓措施,致行人傷亡,個人認為責任對等,因為主因先是行人違法,而司機沒有做到路口減速慢行,沒有做到仔細觀察路面情況,負有同等責任,具體還要根據交警現場責任認定;
4、行人己經出現在斑馬線上,機動車能躲避但不採取任何避讓措施,致行人傷亡,機動車負主要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
5、行人闖紅燈,但司機涉嫌酒駕、毒駕、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因為機動車駕駛人違法在先;
6、機動車正常行駛,無任何違規行為,但因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導致機動車駕駛人死亡的,行人負主要責任,負民事賠償責任直至負刑事責任;
7、無訊號燈的路口發生行人與機動車碰撞事故,機動車負主要責任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具體聽從交警認定。
所以,無論是機動車還是行人,過有紅綠燈的路口還是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各自多做禮讓,仔細觀察,遵守交規,交通事故就能及時避免。
回覆列表
按道理行人或非機動車闖紅燈而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不應該擔多大責任。但是有很多丁字路口行人與機動車同步,行人可走,機動車也可走,(指斑馬線上)同樣有事故發生,這屬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