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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ong_ww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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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魔法部粉絲
第二百九十三條 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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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賈浩148
打老師的那個案件,可以是小小的治安事件,也可是這個大帽子,讓你成為罪人。有錢,這帽子跟你無緣,沒錢,不給你戴,跟誰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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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遊子山車神
從好的方面來說是彌補了現有法律中沒有涵蓋的很多方面的不足與漏洞,從壞的方面來說是給了相關部門肆意用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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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9大兵
這是個框什麼都可以往裡裝,最好是能更具體點 或者釋法 法律應該公平正義 才能讓大家自覺遵守 以防被小人鑽法律空子 殘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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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真理部思想訓練局
尋釁滋事?
莫須有罪?
反正是萬能,粗礦的。
什麼都能往進裝。沒有細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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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孫海洲123
有意找茬,要是摸清楚了你的底細,黑社會慣用收保護費的前兆,一般就是先沒事找事來找鬧,繼而所謂的大哥出面,但事實上他們是一夥的,導演,主演,調解者為一體,就為能從商家那裡詐騙錢財,要嘛就在商鋪前動刀,打群架,以此來嚇唬商家,目的還是為了錢,這種人渣,不但要抓起來還應該判重判,出來一樣的只會幹壞事,不會幹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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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貴氣凡夫
這個名詞專用於人與人之間的毆鬥行為,與其它扯不上關係。人民群眾正常的反映問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不可以用這個詞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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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難得糊塗很難
法學界一直對尋釁滋事罪持兩種對立的態度。甲方認為此罪名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裡裝,給辦案機關留了一個無限延伸控制人身自由的法律依據,需修法。乙方認為此罪名有利於辦案機關打擊對社會和權威方有絲毫不滿和異議的行為,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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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華志坤
明知故犯,暴力抗議公務人員執法,嚴重打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另外社會人事複雜的人說了不利於團結的話,做了不利於團結的事,造謠生事,無事傷人,嚴重打擾社會穩定和諧,同樣也是破壞中國精神文明建設同時物質文明的成果,就是尋釁滋事罪,必將繩之以法,不能心慈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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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淨明7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第一條難理解的是“隨意”兩字,別人先動手,被迫還手算不算隨意?或者說具體哪些情況不是隨意?這個怎麼界定,還是說想說你隨意就是隨意?
第二條,4種行為什麼程度算嚴重?兩個小孩鬧著玩,相互追逐肯定不能算尋釁滋事吧?
第三條,情節嚴重沒說多少價值的財物,500還是1000?還是1元也算?
第四條,起鬨鬧事包含哪些具體行為,哪些具體行為不是?行為藝術算不算?鬧洞房算不算?
主要還是不具體,還是沒說誰有權力去界定是否屬於尋釁滋事?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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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待完善2121
尋釁滋事罪,如果用一個物品來形容的話,它就象我們中國的特產:清涼油,哪裡不舒服都可以用,找不到更適合的藥品了就用它。
中國的法制建設,相對西方來講,起步晚,時間短。沒有西方法律那麼細化、健全,還需要很長的時間來完善。所以,目前很多法律條款比較抽象,比較籠統,彈性比較大。就拿美國來講,他們法律規定,債權人討債,晚上九點後至第二天上班前,是不允許給債務人打電話的。這麼具體的規定,在中國法律中是不可能看得到的。
中國法律條款中使用最多的幾個字,就是情節嚴重,或者後果嚴重,規定了情節(後果)不嚴重的怎樣,情節(後果)嚴重的又怎樣。至於怎麼才算嚴重,有的條款有比較明確的細則解釋,有的條款沒有任何解釋,全靠公安、檢察院、法院去把握。
如: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個條款中,每條後面都有這句話,情節惡劣,情節嚴重,嚴重混亂。怎麼才算嚴重呢?法律沒有規定,全由各地公安、檢察、法院去掌握。
按照道理,所有法律條款解釋權應是立法部門,中國應當是人大常委會。可有些法律條款感覺好象是,人大常委會列個提綱,具體怎麼操作就由各個部門下一個詳細的規定。
法律條款規定不細,各地操作把握不一樣,同一件事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結果,甚至同一個地方,上下級法院也結果大不一樣,這樣的話,讓廣大百姓感覺法律不公正,社會不公正。
我相信,隨著中國法律的進一步健全、完善,尋釁滋事罪應該會更加細化、具體、操作性強,或者分解成多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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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桑乾河畔一農民
尋釁滋事罪,古代時就有,岳飛就是因為這個罪被害了,今天我們的老百姓因為不聽話,常常被定尋釁滋事,官員很少犯這罪,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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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59994195667
中國有句老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莫須有",就是這個罪的明確定義,意思是說你有罪,你就有罪,無罪也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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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六十多的年輕人
尋釁滋事罪,它是會包治百病,界限模糊,各地方法院同是一樣的罪,判決結果不一樣,完全有法官量化掌握,法理區分不嚴謹,細化程度低。
回覆列表
說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說你不是,你不是是也不是。比如:鄰居糾紛,如果有個打了對方,那麼這個算不算尋釁滋事?如果被打的是一個政府官員,甚至是警察,那麼具體處理的話,會不會都按標準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