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規定要點
(1)土方劃分為四類土,其挖土、運土均按天然密實體積計算,填土按夯實後的體積計算。
(2)挖土深度一律以設計室外地面標高為準計算,如實際自然地面標高與設計地面標高發生高低差時,其工程量在竣工結算時調整。
(3)挖溝槽、挖基坑、挖土方三者的區分:
挖溝槽是指凡圖示溝槽底寬在3m以內,且槽長大於3倍槽底寬以上者;
挖基坑為坑底面積小於200m2者;
挖土方為槽底寬在3m以上,坑底面積在20m2以上,平整場地挖填厚度在0.30m以上者。
(4)平整場地:是指建築場地挖、填方厚度在正負300mm以內及找平。
(5)挖乾土與溼土的區別:以常水位為準,以上為乾土,以下為溼土。採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時,幹、溼土的劃分仍以常水位為準。
(6)挖溼土與挖淤泥的區別:溼土是指常水位以下的土,淤泥是指在靜水或緩慢流水環境中沉積並經生化作用形成的糊狀粘性土。
(7)挖土與山坡切土的區別:切土是指挖室外地坪以上的土,挖土是指挖室外地坪以下的土。
(8)挖溝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時,如施組無規定,則按下表規定計算放坡。
(9)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寬度按下表規定計算。
(11)運土方、淤泥:按運輸方式和運距以立方米計算:運堆積土(堆期1年內)或鬆土時,除按運土定額執行外,另增加挖一類土定額計算,每立方米虛土可折算為0.77立方米實土。
(12)土方按不同的土壤類雖、挖土深度、乾溼土分別計算工程量。在同一槽或坑內有幹、溼土時,應分別計算,但使用定額時則按槽或坑的全深計算。
(13)大開挖的樁間挖土按打樁後坑內挖土相應定額執行。
(14)定額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費用,如發生時其排水人工、機械費用應另行計算。
2、主要計算規則
(1)平整場地:按建築物外牆外邊線每邊各加2m,以平方米計算。即
平整場地=底層建築面積+外牆外邊線長度×2+16
(2)挖溝槽:按溝槽長充乘以溝槽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
溝槽長度:外牆按圖示中心長度計算;內牆按(圖示地槽底寬度+工作面寬度)之間淨長度計算。
溝槽寬度:按設計寬度加施工工作面寬度計算。
如有凸出牆面的垛、附牆煙囪等體積併入溝槽內計算。
(3)挖基坑、挖土方:
不放坡時:按坑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
需放坡時:按H/6(F1+4F0+F2)以立方米計算。
其中,H為挖土深度(m),按圖示坑底至室外設計標高的深度計算;F1為坑上底面積(m2);F2為坑下底面積(m2);F0為坑中截面積(m2)。
(4)建築物場地原土碾壓以平方米計算,填土碾壓按圖示墊土厚度以立方米計算。
(5)溝槽基坑及室內回填土:
溝槽、基坑回填土體積=挖土體積--(設計室外地坪以下牆基體積+基礎墊層體積)
室內回填土體積=主牆間淨面積×填土厚度(不扣柱、垛、附牆煙囪、間壁牆所佔面積)
(6)餘土外運或缺土內運:
餘土外運體積=挖土面積-回填土體積
缺土內運=回填土體積-挖土體積
1、有關規定要點
(1)土方劃分為四類土,其挖土、運土均按天然密實體積計算,填土按夯實後的體積計算。
(2)挖土深度一律以設計室外地面標高為準計算,如實際自然地面標高與設計地面標高發生高低差時,其工程量在竣工結算時調整。
(3)挖溝槽、挖基坑、挖土方三者的區分:
挖溝槽是指凡圖示溝槽底寬在3m以內,且槽長大於3倍槽底寬以上者;
挖基坑為坑底面積小於200m2者;
挖土方為槽底寬在3m以上,坑底面積在20m2以上,平整場地挖填厚度在0.30m以上者。
(4)平整場地:是指建築場地挖、填方厚度在正負300mm以內及找平。
(5)挖乾土與溼土的區別:以常水位為準,以上為乾土,以下為溼土。採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時,幹、溼土的劃分仍以常水位為準。
(6)挖溼土與挖淤泥的區別:溼土是指常水位以下的土,淤泥是指在靜水或緩慢流水環境中沉積並經生化作用形成的糊狀粘性土。
(7)挖土與山坡切土的區別:切土是指挖室外地坪以上的土,挖土是指挖室外地坪以下的土。
(8)挖溝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時,如施組無規定,則按下表規定計算放坡。
(9)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寬度按下表規定計算。
(11)運土方、淤泥:按運輸方式和運距以立方米計算:運堆積土(堆期1年內)或鬆土時,除按運土定額執行外,另增加挖一類土定額計算,每立方米虛土可折算為0.77立方米實土。
(12)土方按不同的土壤類雖、挖土深度、乾溼土分別計算工程量。在同一槽或坑內有幹、溼土時,應分別計算,但使用定額時則按槽或坑的全深計算。
(13)大開挖的樁間挖土按打樁後坑內挖土相應定額執行。
(14)定額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費用,如發生時其排水人工、機械費用應另行計算。
2、主要計算規則
(1)平整場地:按建築物外牆外邊線每邊各加2m,以平方米計算。即
平整場地=底層建築面積+外牆外邊線長度×2+16
(2)挖溝槽:按溝槽長充乘以溝槽截面積以立方米計算。
溝槽長度:外牆按圖示中心長度計算;內牆按(圖示地槽底寬度+工作面寬度)之間淨長度計算。
溝槽寬度:按設計寬度加施工工作面寬度計算。
如有凸出牆面的垛、附牆煙囪等體積併入溝槽內計算。
(3)挖基坑、挖土方:
不放坡時:按坑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以立方米計算。
需放坡時:按H/6(F1+4F0+F2)以立方米計算。
其中,H為挖土深度(m),按圖示坑底至室外設計標高的深度計算;F1為坑上底面積(m2);F2為坑下底面積(m2);F0為坑中截面積(m2)。
(4)建築物場地原土碾壓以平方米計算,填土碾壓按圖示墊土厚度以立方米計算。
(5)溝槽基坑及室內回填土:
溝槽、基坑回填土體積=挖土體積--(設計室外地坪以下牆基體積+基礎墊層體積)
室內回填土體積=主牆間淨面積×填土厚度(不扣柱、垛、附牆煙囪、間壁牆所佔面積)
(6)餘土外運或缺土內運:
餘土外運體積=挖土面積-回填土體積
缺土內運=回填土體積-挖土體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