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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294023508727

    區別主要有三類:性質上實用與審美的區別;格式上規範與創造的區別;主題上鮮明與朦朧的區別。 應用文寫作與文學寫作詳細的區別介紹如下:

    1,性質:實用與審美 應用寫作與文學寫作的一個很大的區別,就在於它有明確的實用性,文章內容往往出於某種事務性的需要,將所要傳達的資訊形諸書面形式,追求文章的實用性和功效性,缺乏實用價值的文章不能稱為應用文。 文學創作源於作家對自然、宇宙、人生和社會的體證和感受,源於作家的心靈在特定時空裡的遨遊和倘佯與其精神在特定情境中的呼吸和騰昇。 文學是以語言文字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客觀現實的藝術,包括戲劇、詩歌、小說、散文等。 文學寫作是以塑造文學形象為目的,是一種具有形象性、審美性和創造性的寫作實踐活動,而實用寫作是以適合社會實用性為目的的寫作實踐活動,具有實作性、規範性和簡明性的特點。

    2,格式:規範與創造 文學寫作是寫作者主動創作,而應用文寫作有很強的被動性的特點。 應用文寫作者在寫作過程中必須採取換位思維的方式,主動地站在所代言的組織的角度和立場上積極思考問題,提出觀點和主張。

    3,主題:鮮明與朦朧 作為事務性交際與傳播資訊為目的應用寫作,在表達內容上堅決杜絕多義性,拒接隱喻和象徵,排斥朦朧、模糊,特別要求寫作內容明確無疑,文章內容肯定什麼、否定什麼都必須明白顯露地在文中表達出來,鮮明而準確的表達是應用寫作的基本要求。 而文學創造偏於思想感情與文化意蘊等,其表達具有朦朧與形象的想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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