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場合,我們往往有為不相識者彼此引見一下的義務,這便是為他人作介紹。為他人作介紹,應作得合乎禮儀。
1.介紹人在公務交往中,介紹人應由公關禮儀人員、秘書擔任;在社交場合,介紹人則應由女主人或與被介紹的雙方均有—定交情者充任。
2.被介紹者的先後順序 尊者有權先了解情況,因此男土應被介紹給女士、晚輩應被介紹給長輩、下級應被介紹給上級、客人應被介紹給主人、遲到者應被介紹給先到者。
3.介紹的內容 為他人介紹的內容大體與自我介紹的內容相仿。作為第三者介紹他人相識時先向雙方打一聲招呼,讓被介紹的雙方都有所準備。
4.介紹的形式 由於實際需要的不同,為他人作介紹時的內容也臺有所不同介紹的形式。 (1)簡介式介紹。適用於一般場合,內容只有雙方姓名一項,甚至只提到雙方姓氏為止。接下來,就由被介紹者見機行事。例如:“我來介紹一下位是張教授,你們認識一下吧。”這位是劉教授,你們認識一下。 (2)標準式介紹。適用於正式場合,內容以雙方的姓名、單位、職務等為主。例如:“我來為兩位引見一下。這是位天時音像公司公關部馬菲小姐,這位是五彩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經理林大力先生。” (3)強調式介紹。其內容除被介紹者的姓名外,往往還會刻意強調一下其中一位被介紹者與介紹者之間的特殊關係,以便引起另一位被介紹者的重視。例如:“這位是我的女兒劉曉,請楊總多多關照。” (4)引見式介紹。引見式介紹適用於普通的場合,介紹者所要做的是將被介紹者雙方引到一起即可。例如,在一次聯誼會上,主人可以這樣說:“大家以前都是校友,但有的不在一個年級,請大家相互認識一下吧。” (5)推薦式介紹。推薦式介紹適用於比較正規的場合,介紹者是經過精心準備而來的,目的是將某人舉薦給某人,介紹時通常會對前者的優點加以重點介紹。加:“這位是肖飛先生,他是一位出色的外觀設計人才,對企業管理很有研究,還是經濟學博士。杜總,你們細談吧!”
在社交場合,我們往往有為不相識者彼此引見一下的義務,這便是為他人作介紹。為他人作介紹,應作得合乎禮儀。
1.介紹人在公務交往中,介紹人應由公關禮儀人員、秘書擔任;在社交場合,介紹人則應由女主人或與被介紹的雙方均有—定交情者充任。
2.被介紹者的先後順序 尊者有權先了解情況,因此男土應被介紹給女士、晚輩應被介紹給長輩、下級應被介紹給上級、客人應被介紹給主人、遲到者應被介紹給先到者。
3.介紹的內容 為他人介紹的內容大體與自我介紹的內容相仿。作為第三者介紹他人相識時先向雙方打一聲招呼,讓被介紹的雙方都有所準備。
4.介紹的形式 由於實際需要的不同,為他人作介紹時的內容也臺有所不同介紹的形式。 (1)簡介式介紹。適用於一般場合,內容只有雙方姓名一項,甚至只提到雙方姓氏為止。接下來,就由被介紹者見機行事。例如:“我來介紹一下位是張教授,你們認識一下吧。”這位是劉教授,你們認識一下。 (2)標準式介紹。適用於正式場合,內容以雙方的姓名、單位、職務等為主。例如:“我來為兩位引見一下。這是位天時音像公司公關部馬菲小姐,這位是五彩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經理林大力先生。” (3)強調式介紹。其內容除被介紹者的姓名外,往往還會刻意強調一下其中一位被介紹者與介紹者之間的特殊關係,以便引起另一位被介紹者的重視。例如:“這位是我的女兒劉曉,請楊總多多關照。” (4)引見式介紹。引見式介紹適用於普通的場合,介紹者所要做的是將被介紹者雙方引到一起即可。例如,在一次聯誼會上,主人可以這樣說:“大家以前都是校友,但有的不在一個年級,請大家相互認識一下吧。” (5)推薦式介紹。推薦式介紹適用於比較正規的場合,介紹者是經過精心準備而來的,目的是將某人舉薦給某人,介紹時通常會對前者的優點加以重點介紹。加:“這位是肖飛先生,他是一位出色的外觀設計人才,對企業管理很有研究,還是經濟學博士。杜總,你們細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