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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寧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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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來風102781141
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根據類似案件的實踐,肇事責任者先墊醫藥費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當然,不墊付的也太有人在。墊與不墊,全憑自己的意願。
但是,問我墊與不墊,那個更好?
我認為還是先墊為好!因為,這樣做,會對以後順利解決肇事案件帶來意想不到的推動作用,並對雙方當事人均有好處;並且,對自已也不會帶來什麼損失。
交通肇事案,要想完滿得到解決,非常非常關鍵的因素就是要得到受害方的諒解。這樣,可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我曾辦過一個死了2 人的案子,肇事方最後判緩刑——這就是大事化小了。如果此案家屬不諒解,不可能會出現這種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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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刁東律師
可以,實務中保險公司墊付一萬塊的醫療費比較常見。交通案件一般保險都夠賠,一般都是等傷情好差不多鑑定後起訴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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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講法講理
根據交通事故管理條例規定,有交強險的一方即使無責任,也應給予對方交強險無責任限額醫療費1000元。
根據對方病情,您以支付了一千多元,那麼就完全沒有義務在繼續給對方墊付,況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還沒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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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生幾何31674372
我認為按常規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事故責任沒有認定下來,誰負全責,主責,次責,主次責比例多少都不知道,對方一般不會墊付醫藥費的。
可以墊,交錢就要拿好醫院的發票,不是預存那種票哦,但最好別超過2000。因為即使對方全責,保險公司也要無責代賠,額度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