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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傻傻的我2018

    這問題真的是我現在遇到的問題,兩三個月前真的遇到了初戀,我和他的狀態又都是離婚單身的狀態,在不在一起不知道,十年前大家都年輕,那時都單純天真,經過了十年的生活,又都經歷了失敗的婚姻,現在想法要多很多,很多事情都要去慎重考慮,現在都成熟了一些,目前就是當朋友偶爾微信電話聯絡一下,一起吃個飯,以後的事誰也不知道,順其自然吧。

  • 2 # 一葉書籤

    可能會也可能不會,當初的分離是我拋棄你或者是你拋棄我,是家庭原因?社會原因?等等都是選擇在內的問題。十年後雙方是否還是單身?十年前我們是什麼年齡什麼身份什麼心性?年少時的愛情是否是和如今我們所希望的那樣?畢竟初戀並不一定回是陪我們走完一生的那個人。

    相信大多數人的選擇都同我一樣“不會”或許我已經有孩子了。或許時間證明了年少時的愛情並不是生活所想要的那樣,畢竟十年的事件相信我們都已是有回憶的中年人已不在是可以百般任性的年紀了。

    而即便我們選擇了了在一起或許只是出自對孩子或者對處於對生活的尊重,畢竟回不到過去那麼激情四射的年紀了。

  • 3 # 紫蟬書苑

    如果,到那時他單身,我也單身,並且對彼此仍然有好感的話,我們可以先試著相處一段時間。畢竟,十年之中,兩人在三觀、性格和其他方面,都或多或少已經發生了變化,到底兩人適不適合重新在一起,相處一段時間就知道了。

    如果,到那時,我和他,或者兩人都不是單身,那麼,我會像一般的朋友那樣,適當的寒暄幾句,問問彼此的近況,之後,衷心地祝他幸福,然後離開。

    十年的時間,說長也長,說短也短。十年後的自己會是什麼樣子,誰也說不清。所以,還是好好地把握當下吧!畢竟,今天每一個瞬間的自己,都是觸手可及的。

  • 4 # 馳宇中國

    10年後見到初戀,你還會選擇和對方重新在一起嗎?這句話要加上好多背景。首先是我們是不是都是單身,還有當初是怎麼分開的。

    如果是一些不得已的苦衷,比如,家庭的搬離,出國讀書,家庭的巨大力量使兩個人分手,且兩個人還是彼此相愛。那麼要是我就會選擇在一起。

    如果是她的背叛,我要看對我的打擊傷害有多重,如果傷口已經癒合,發現對她還是有愛的情況下,且她也對當初的做法表示後悔,或者有一個合理的解釋時,我就會選擇繼續戀情。如果對我的傷害太深,多年以後還是銘記在心,那就沒有必要複核了。

    如果當初是我的背叛,發現其實自己心裡還是她重要的話,且她已經原諒了我的過錯,我也會選擇繼續戀情。

  • 5 # 馮小明500

    如果我見到初戀我當然想和她在一起可是她不會她現在不到三十也許還是女孩沒有一個女孩願意照顧溫度腦癱病人一生再深的愛情也不行何況當年我對她只是一個人的暗戀

  • 6 # 半生浮歌空涼城

    不會的,無論是因為什麼,對現實的妥協也好,彼此之間沒有互相珍惜也好。既然是散了,自然就是有分手的理由。不管過去多久,這始終是一道裂痕,如果真的愛到死去活來還不能在一起,那十年後也應該釋懷了。如果沒那麼愛,那又何必再在一次。

    有過一次分手,分手就變得不是那麼遙不可及,曾經分手的原因可能導致又一次的分手。就算那個原因不存在了,那捫心自問,十年裡,沒有對對方有過一絲抱怨嗎?尤其是被分手的一方,被甩了就是被甩了,無論過了多久,這個事實永遠是紮在心裡的一根刺。

  • 7 # 一生氣就吃土豆

    我很好奇,為什麼十年後見到初戀,就要考慮要不要選擇跟對方重新一起?好賤啊!

    十年已經是滄海桑田,這種問題,不覺得很幼稚嗎?

    如果你是成熟的又自愛的人,那麼這種問題根本不存在。

    十年後,曾經的熟人再次相遇,要麼禮貌一笑從此擦肩而過,或者就只是普透過客,僅此而已。別想太多。

  • 8 # 徐欣夢Anillusion

    2009年我初中畢業,到2019年整整10年。

    初三的時候喜歡上班裡的一位男生,豆蔻年華,情竇初開。

    百度百科上對初戀的釋義是“人的愛情萌發的最初的部分”,也可以說是人第一次嚐到“情”的滋味,不一定是真正意義上的愛情。

    我認為,這個男生就是我的初戀。

    中招考試的前兩個月,這個男生因為某些原因退學了,我跟他失去了聯絡。後面我順利地考上高中,輾轉又聯絡上他,得知他在一個很遙遠的城市讀中專。

    他告訴我,他退學是因為身體原因,他還告訴我,他在追一個女孩子,為她做了很多很多不可思議的事情。

    我更加迷戀他了,他跟我想象中的一樣完美,一樣專情。

    後面他終於追上那個女孩子,也在我讀大學的第二年順利步入婚姻的殿堂。我親眼見證了他們是怎麼樣在一起的,但是我沒勇氣去參加他們的婚禮。

    婚禮的那天夜裡我撥通他的電話,含淚微笑著祝福他們新婚快樂。

    一晃十年過去了。

    前幾天我又在共同的朋友家見到他,他早已沒有了十年前的樣子,他的身材發福,曾經英俊的輪廓看上去也有些浮腫,聽說他的孩子已經會滿地跑了。

    看到他的時候,我還是出現了短暫的眩暈,不敢直視他的眼睛,藉口抱朋友家的孩子轉過身去。

    10年來我們從來沒有在一起過,10年後,他已有妻兒我有男友,更不會想著要和他在一起。

    初戀是人生中最特殊的一種情感,時至今日,只想說,還能再見到他,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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