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是詞類的一種,屬於實詞,名詞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的名稱,名詞同時也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動詞:一般就是用來表示動作或狀態的詞彙,中文語法中表示人或事物的動作或一種動態變化,一般出現在名詞主語或主句後面。副詞:用來修飾、限制動詞/形容詞,表示時間、頻率、範圍、語氣、程度等。如 "很、頗、極、十分、就、都、馬上、立 刻、曾經、居然、重新、不斷"等。一、名詞1、表示專用名稱的叫做"專有名詞",如"雲南、上海、李白、白居易"。2、表示抽象事物的名稱的叫做"抽象名詞",如"範疇、思想、質量、品德、友誼、方法"。3、表示方位的叫做"方位名詞",如"上""下""左""右""前""後""中""東""西""南""北""前面""後邊""東邊""南面""中間"等。二、動詞1、動詞來表示一般的動作:如"來、去、說、走、跑、學習、起飛、審查、認識"等。2、動詞來表示心理活動:如"想、重視、注重、尊敬、瞭解、相信、佩服、惦念"等,這樣的動詞前面往往可以加上"很、十分"等程度副詞。3、動詞表示能夠、願意這些意思叫做"能願動詞",它們是"能、要、應、肯、敢、得(dei)、能夠、應該、應當、願意、可以、可能、必須",這些能願動詞常常用在一般的動詞前面,如"得去、能夠做、可以考慮、願意學習、應該說明、可能發展"。三、副詞通常用在動詞、形容詞前面。如"就來、馬上走、十分好、重新開始"等。只有"很""極"可以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做補語。如"高興得很、喜歡極了"等。現代漢語的詞可以分為12類。1、實詞:名詞、動詞、形容詞、數詞、量詞和代詞。實詞,是漢語詞類中的一種,詞語中含有實際意義的詞,實詞能單獨充當句子成分,即有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的詞。把語法功能作為主要依據,認為能夠單獨充當句法成分,有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的是實詞。2、虛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嘆詞、擬聲詞。虛詞泛指沒有完整意義的詞彙,但有語法意義或功能的詞。具有必須依附於實詞或語句,表示語法意義、不能單獨成句,不能單獨作語法成分、不能重疊的特點。
名詞:是詞類的一種,屬於實詞,名詞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的名稱,名詞同時也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動詞:一般就是用來表示動作或狀態的詞彙,中文語法中表示人或事物的動作或一種動態變化,一般出現在名詞主語或主句後面。副詞:用來修飾、限制動詞/形容詞,表示時間、頻率、範圍、語氣、程度等。如 "很、頗、極、十分、就、都、馬上、立 刻、曾經、居然、重新、不斷"等。一、名詞1、表示專用名稱的叫做"專有名詞",如"雲南、上海、李白、白居易"。2、表示抽象事物的名稱的叫做"抽象名詞",如"範疇、思想、質量、品德、友誼、方法"。3、表示方位的叫做"方位名詞",如"上""下""左""右""前""後""中""東""西""南""北""前面""後邊""東邊""南面""中間"等。二、動詞1、動詞來表示一般的動作:如"來、去、說、走、跑、學習、起飛、審查、認識"等。2、動詞來表示心理活動:如"想、重視、注重、尊敬、瞭解、相信、佩服、惦念"等,這樣的動詞前面往往可以加上"很、十分"等程度副詞。3、動詞表示能夠、願意這些意思叫做"能願動詞",它們是"能、要、應、肯、敢、得(dei)、能夠、應該、應當、願意、可以、可能、必須",這些能願動詞常常用在一般的動詞前面,如"得去、能夠做、可以考慮、願意學習、應該說明、可能發展"。三、副詞通常用在動詞、形容詞前面。如"就來、馬上走、十分好、重新開始"等。只有"很""極"可以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做補語。如"高興得很、喜歡極了"等。現代漢語的詞可以分為12類。1、實詞:名詞、動詞、形容詞、數詞、量詞和代詞。實詞,是漢語詞類中的一種,詞語中含有實際意義的詞,實詞能單獨充當句子成分,即有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的詞。把語法功能作為主要依據,認為能夠單獨充當句法成分,有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的是實詞。2、虛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嘆詞、擬聲詞。虛詞泛指沒有完整意義的詞彙,但有語法意義或功能的詞。具有必須依附於實詞或語句,表示語法意義、不能單獨成句,不能單獨作語法成分、不能重疊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