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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255608801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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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189701024573
自產產品用於在建工程不算稅直接走成本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外購用於生產經營的
動產: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不動產: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增值稅)購進原材料交的稅的40%(因為要分年抵扣)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40%
外購用於非生產經營的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貸:原材料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四)項規定,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要視同銷售貨物。
但全面營改增後,“非應稅專案”已經不復存在,建造動產和不動產的增值稅處理一致,都屬於用於增值稅的應稅專案,不需要再視同銷售,不需要計提增值稅銷項稅額。會計處理時,自產產品用於自建不動產和動產的處理均按照成本結轉。
擴充套件資料: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徵收範圍如下所示:
1、徵收範圍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範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
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
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科技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鑑證諮詢服務。
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稅率
新增兩檔按照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等交通運輸業轉換的增值稅稅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間,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科技、文化創意、物流輔助、鑑證諮詢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基本在6%-10%之間。
為使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改革試點選擇了11%和6%兩檔低稅率,分別適用於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
3、廣告代理業在營業稅改增值稅範圍內,稅率為:6%.
廣告服務,指的是利用圖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網際網路等各種形式作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專案、文體節目或者是通告、宣告等委託事項進行宣傳以及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
包括廣告的策劃、設計、製作、釋出、播映、宣傳、展示等。
回覆列表
(1)在建工程(例如購建機器裝置生產經營固定資產)領用自產產品(庫存商品),會計上按照成本結轉,稅法上不確認銷項稅額。分錄是: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2)在建工程(例如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領用自產產品(庫存商品),會計上按照成本結轉,稅法上確認銷項稅額。分錄是: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做題時應看清是生產用動產還是不動產的在建工程來考慮要不要計算增值稅你的題中應該是屬於在建工程(例如購建辦公樓等不動產)領用自產產品,應當借:在建工程貸: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所以第二個分錄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