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發現質量異常時所應採取的措施,使問題得以迅速確實地解決,並防止其再發生,以保持質量的穩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在製程中發現質量異常時。
第三條 製程質量異常
1.不良率高或缺點大量被發現。
2.管理圖有超連串,連續上升或下降趨勢及週期時。
3.進料不良,前工序不良品納入本工序中。
第四條 實施要點
1.發現單位於製程中發現質量異常,應立即採取臨時措施並填寫異常處理單通知質量管理部門。
2.填寫異常處理單需注意:
(1)非生產者不得填寫。
(2)同一異常已填單在24小時內不得再填寫。
(3)詳細填寫,尤其是異常內容及臨時措施。
(4)如本部門就是責任單位,則先確認。
3.質量管理部門設立管理簿登記,並判定責任部門,通知其妥善處理,質量管理部門無法判定時,則會同有關部門判定。
4.責任部門確認後立即調查原因(如無法查明原因則會同有關部門研商),並擬定改善對策,經主管領導核准後實施。
5.質量管理部門對改善對策的實施進行檢查,掌握實施情況,如仍發現異常,則再請責任部門進行調查,重新擬訂改善對策,如已改善則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存檔。
第五條 本辦法經質量管理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條 目的
為明確發現質量異常時所應採取的措施,使問題得以迅速確實地解決,並防止其再發生,以保持質量的穩定。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在製程中發現質量異常時。
第三條 製程質量異常
1.不良率高或缺點大量被發現。
2.管理圖有超連串,連續上升或下降趨勢及週期時。
3.進料不良,前工序不良品納入本工序中。
第四條 實施要點
1.發現單位於製程中發現質量異常,應立即採取臨時措施並填寫異常處理單通知質量管理部門。
2.填寫異常處理單需注意:
(1)非生產者不得填寫。
(2)同一異常已填單在24小時內不得再填寫。
(3)詳細填寫,尤其是異常內容及臨時措施。
(4)如本部門就是責任單位,則先確認。
3.質量管理部門設立管理簿登記,並判定責任部門,通知其妥善處理,質量管理部門無法判定時,則會同有關部門判定。
4.責任部門確認後立即調查原因(如無法查明原因則會同有關部門研商),並擬定改善對策,經主管領導核准後實施。
5.質量管理部門對改善對策的實施進行檢查,掌握實施情況,如仍發現異常,則再請責任部門進行調查,重新擬訂改善對策,如已改善則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存檔。
第五條 本辦法經質量管理部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