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的是一個弱小無助的寡婦在流氓惡棍的坑害下,被誣為“藥死公公”而斬首示眾的故事,它反映了昏官的貪贓枉法,當時社會的不公正性,至今讀來對人們仍有著很大的教育意義。
元代窮苦書生竇天章要進京趕考,因欠下蔡婆的高利貨,被迫將7歲的小女竇娥抵給蔡家做童養媳。竇娥在蔡家長大成人,成婚兩年後就成了寡婦,竇娥認了這不幸的命運,願意格守封建道德,與婆婆相依為命,度過自己寡居的一生。然而,在那樣的社會里,連這一低下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滿足,流氓張驢兒父子倆要霸佔她婆媳倆為妻.竇娥遵守婦德,堅決不從。張驢兒想用毒藥毒死婆婆,留下她一人好下手。不料毒藥被張驢兒的父親誤食而死,接著張驢兒嫁禍竇娥,並告到官府。官府接到此案,理應詳加審理,然而他們貪贓枉法,草菅人命,毒打竇娥。竇娥怕連累婆婆,違心成招,被判成死罪。竇娥痛斥官府,指天發誓,最終被無辜殺害。“這都是官吏每無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難言。”臨刑前竇娥呼天搶地,發出了“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的呼喊。
這樁案子實際上並不複雜,是很容易查清楚的。官府只要稍有一點維護社會公正的責任性,對弱者表示一點同情,稍微用腦子想一想事情的原委,並做一點簡單的調查,真相就會大白於天下。然而這些貪官汙吏不顧人民的死活,簡單從事,偏聽偏信,屈打成招,致使竇娥冤屈而死。我們說,一個社會由於人們的身份、地位、遭遇等方面的不同,人和人之間實際上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所以社會上總是存在著一個相對的“弱勢群體”,像竇娥和她的婆婆那樣的人。當這些弱勢群體在他們遇到困難與遭到不幸時,需要的是社會的更多幫助和關愛,需要維護這些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與要求。而這種維護就依賴於國家法律的健全和執法者的公正無私。竇娥所處的社會雖然也有所謂的“王法”,當然那是很不健全的,特別是那些執法者,他們橫行霸道,貪贓枉法,不但無法來保護那些弱小者、善良者,制約那些強橫者,懲罰那些邪惡者,而且欺辱、魚肉人民,這就是造成竇娥冤屈的主要原困,造成社會“為善的受貧窮更命短,造惡的享富貴又壽延”的不公正、不合理性。
那麼社會發展到了今天,我們應該從中得到怎樣的啟示呢,我們說要維護社會的公正性,首先社會要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與要求。而要做到這一點,一是要健全整個社會的法律體系,二是要求執法者的公正無私。試想,一個社會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無法可依,社會就會造成一片混亂。然而僅僅這樣是不夠的,因為“法立於上而成可下”,要維護社會的公正性,還要求執法者有一定的素質,嚴格執法,秉公辦事。如果不這樣,整個社會就會清濁不辨、是非顛倒、善惡錯位、真假難分,生活在這個社會里的弱勢群體,就會擔驚受怕、謹小慎微,他們就會就生活得委瑣、卑賤。目前我們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建設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這就要求我們要繼讀完善法律,並依法治國,公正執法。這樣使我們整於社會人人才有安全感,有尊嚴,人民就會齊心協力奔小康。不然像竇娥以及她的婆婆這樣的“弱勢群體”她們今天可以不遇見“張驢兒”,明天可能遇到“趙驢兒”和“李驢兒”,他們的結果又是可想而知的。
寫的是一個弱小無助的寡婦在流氓惡棍的坑害下,被誣為“藥死公公”而斬首示眾的故事,它反映了昏官的貪贓枉法,當時社會的不公正性,至今讀來對人們仍有著很大的教育意義。
元代窮苦書生竇天章要進京趕考,因欠下蔡婆的高利貨,被迫將7歲的小女竇娥抵給蔡家做童養媳。竇娥在蔡家長大成人,成婚兩年後就成了寡婦,竇娥認了這不幸的命運,願意格守封建道德,與婆婆相依為命,度過自己寡居的一生。然而,在那樣的社會里,連這一低下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滿足,流氓張驢兒父子倆要霸佔她婆媳倆為妻.竇娥遵守婦德,堅決不從。張驢兒想用毒藥毒死婆婆,留下她一人好下手。不料毒藥被張驢兒的父親誤食而死,接著張驢兒嫁禍竇娥,並告到官府。官府接到此案,理應詳加審理,然而他們貪贓枉法,草菅人命,毒打竇娥。竇娥怕連累婆婆,違心成招,被判成死罪。竇娥痛斥官府,指天發誓,最終被無辜殺害。“這都是官吏每無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難言。”臨刑前竇娥呼天搶地,發出了“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的呼喊。
這樁案子實際上並不複雜,是很容易查清楚的。官府只要稍有一點維護社會公正的責任性,對弱者表示一點同情,稍微用腦子想一想事情的原委,並做一點簡單的調查,真相就會大白於天下。然而這些貪官汙吏不顧人民的死活,簡單從事,偏聽偏信,屈打成招,致使竇娥冤屈而死。我們說,一個社會由於人們的身份、地位、遭遇等方面的不同,人和人之間實際上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所以社會上總是存在著一個相對的“弱勢群體”,像竇娥和她的婆婆那樣的人。當這些弱勢群體在他們遇到困難與遭到不幸時,需要的是社會的更多幫助和關愛,需要維護這些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與要求。而這種維護就依賴於國家法律的健全和執法者的公正無私。竇娥所處的社會雖然也有所謂的“王法”,當然那是很不健全的,特別是那些執法者,他們橫行霸道,貪贓枉法,不但無法來保護那些弱小者、善良者,制約那些強橫者,懲罰那些邪惡者,而且欺辱、魚肉人民,這就是造成竇娥冤屈的主要原困,造成社會“為善的受貧窮更命短,造惡的享富貴又壽延”的不公正、不合理性。
那麼社會發展到了今天,我們應該從中得到怎樣的啟示呢,我們說要維護社會的公正性,首先社會要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利益與要求。而要做到這一點,一是要健全整個社會的法律體系,二是要求執法者的公正無私。試想,一個社會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無法可依,社會就會造成一片混亂。然而僅僅這樣是不夠的,因為“法立於上而成可下”,要維護社會的公正性,還要求執法者有一定的素質,嚴格執法,秉公辦事。如果不這樣,整個社會就會清濁不辨、是非顛倒、善惡錯位、真假難分,生活在這個社會里的弱勢群體,就會擔驚受怕、謹小慎微,他們就會就生活得委瑣、卑賤。目前我們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建設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這就要求我們要繼讀完善法律,並依法治國,公正執法。這樣使我們整於社會人人才有安全感,有尊嚴,人民就會齊心協力奔小康。不然像竇娥以及她的婆婆這樣的“弱勢群體”她們今天可以不遇見“張驢兒”,明天可能遇到“趙驢兒”和“李驢兒”,他們的結果又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