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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北京黃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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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島閆律師
一般來說是開車的人賠償,車輛所有人在過錯範圍內承擔責任。如果借用人沒有駕駛證,保險公司不會賠償,如果保險公司賠償了,會追究車輛所有人、借用人賠償責任。《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當然有責。你就等著鉅額賠償吧!這年頭你還敢外借車輛?慘了。告訴你一個重大事件:給別人擔保、將車輛借給別人,這二個事千萬不要做。一旦發生意外,你就在家等著替他支付鉅額賠償款吧。
結論一:
1.現在撞死了一個人,那亂七八糟的加起來估計要賠100萬以上,你若保險只買了30萬,那加上強制保險的12萬,那只有42萬,那你至少還要掏出60萬了。
2.如果你有60萬以上存款,那就從銀行全取出來吧賠償給死者家屬;如果你沒有現款,那你趕緊賣房以便賠償給人家;如果你不賠,法院會判決你賠償的且還會強制執行的再加上兩倍的貸款利息。
結論二:
目前在中國還有你這樣的不知道替人擔保、外借車輛這二個情況的人,那不客氣的說(你不要生氣啊),你就是一個不懂國情的“笨蛋”啊,才會吃這麼大的一個虧!這種事地球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