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普通發票一張票最高可以開1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一般只能領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也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50份。稅局會結合納稅人稅收風險程度,自行確定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標準。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普通發票申領有關事項的公告》(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設定為一萬元和十萬元。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按需申請調整增值稅普通發票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個體工商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設定為一萬元。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應進行實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十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擴充套件資料銷貨退回、銷售折讓的處理。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作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還銷售方,銷售方在發票聯、抵扣聯、存根聯、記帳聯註明“作廢”字樣,按發票註明金額和稅額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於銷售折讓的,銷售方按折讓後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2)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購買方須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售方。銷售方依證明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並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購買方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後,應將紅字專用發票所註明的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如不扣減,造成不納稅的,屬於偷稅行為。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普通發票一張票最高可以開10萬元。小規模納稅人一般只能領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普通發票最高開票限額也不超過10萬元,每月最高領用數量不超過50份。稅局會結合納稅人稅收風險程度,自行確定新辦納稅人首次申領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標準。根據《北京市國家稅務局關於普通發票申領有關事項的公告》(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12號)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設定為一萬元和十萬元。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按需申請調整增值稅普通發票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個體工商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單份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設定為一萬元。稅務機關審批最高開票限額應進行實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十萬元及以下的,由區縣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開票限額為一百萬元的,由地市級稅務機關派人實地核查。擴充套件資料銷貨退回、銷售折讓的處理。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後,如發生退貨或銷售折讓,應按以下規定處理:(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作帳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退還銷售方,銷售方在發票聯、抵扣聯、存根聯、記帳聯註明“作廢”字樣,按發票註明金額和稅額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售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於銷售折讓的,銷售方按折讓後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2)購買方已付貨款,或者貨款未付但已作帳務處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還,購買方須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送交銷售方。銷售方依證明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並扣減當期銷售金額和銷項稅額。購買方收到紅字專用發票後,應將紅字專用發票所註明的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減。如不扣減,造成不納稅的,屬於偷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