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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utouren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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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凝眸盧舍那
寫這個回答時也很糾結,如果用官樣文章來回答,也可以寫的如何冷靜的花團錦簇。或者如冷血旁觀者一樣,慷慨激昂的引經論據。可如果是我,或者是我的家人,我該怎麼回答?如果是我或者家人遇上這樣的問題,我會毫不猶豫的告訴他,要這樣做,像崑山的那個電動車哥。我希望可以與家人長久相伴,我不需要冷冰冰虛偽的賠償,即使在監獄十年八年,總還有牽掛與探視的地方。如果陰陽兩隔,那無論說什麼都無法挽回生命,正義不缺席尚且不能,正義如果缺席呢?所以,保全自己的生命,反抗制服歹徒尚有一線生機,哀求與懦弱只能換來更瘋狂的侵害。所以我不會冒險,如果有人危及我或家人的生命,那我一定會反抗,至於他死與不死與我無關,完全取決於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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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胸有成竹張西瓜
看完了影片 其實學過法的都知道 電動車主在奪刀砍跑紋身男的時候 絕對的正當防衛 但是紋身男已經喪失了危險性 最後再追上去砍 那就是防衛過當甚至故意殺人了 所以個人認為這個案子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就是在於 哪一刀是致命傷 以及對於紋身男車裡是否還有管制刀具或者其他殺傷性武器 對電動車主是否還有危及生命的客觀情形 為民除害當然贊 但是理性看待整個案件 分析案情 而不是一味表達自己超級強大的正義感和樸素的價值觀 這樣才是一個合格的吃瓜群眾
我的立場和角度不一樣 我覺得讓我思考的不是我遇見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而是該怎麼評價
非常多網友的評價 甚至對律師 對司法機關的厭惡 我實在不敢恭維 也許是現在社會的負能量太多 但實事求是的說刑事案件就應該罪刑法定 社會正義和程序正義有衝突的時候 需要取捨 這是立法者需要考慮的問題 輿論監督只是眾多手段中影響力最大的一種 但未必是效果最好的 我們應該相信法律會做到罪行相適應的 而不應該一味的用道德判案 因為當你不幸遇到麻煩 能夠拯救你的畢竟還是法律而不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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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瀟1266034
一方人多一方獨自一人,雙方開始交涉。協商未果後寶馬哥拿出屠龍寶刀開始威脅、毆打白衣哥。寶馬哥一個手滑寶刀掉了。二位一齊上去搶奪,此時致命的一刀出現在雙方奪刀的一瞬間。往後發展白衣哥因對方人多而不能確定是否解除威脅,繼而持刀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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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王大善人WDSR
社會我龍哥,
車好妞也多。
時時俯臥撐,
到處來紋身。
今日亂變道,
不料被蹭到。
下車耍酒瘋,
拳腳一陣風。
猶覺不過癮,
回頭把刃擎。
酒色穿腸過,
手抖刀掉落。
白衣猛回首,
撿來正趁手。
可憐把肚捂,
一命成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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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湖財經解讀
對於近日沸沸揚揚的崑山砍人事件,我認為理想判決應該是,劉某某在掃黑除惡期間,私自攜帶禁止性管制刀具多人出行,具有非法性質。劉某某違章闖紅燈走人行道,駕車撞了騎電動車的於某明,作為一起自身責任的交通事故理應妥善協商處置,但是,劉某某卻光天化日之下持有私自攜帶的管制刀具,在同行多人面前,威脅砍殺被肇事車撞的受害人於某明,非常囂張,行為惡劣,於某明偶然撿拾劉某某自己失手落地的刀具,在極度恐懼中,連續砍殺面對自己不放的劉某某,應當屬於特殊正當防衛,依法應當做出無罪判決!支援的請幫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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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100249624319
按中國正當防衛的法律,如果我遇到這事,就不會發生撕打狀況,直接跪地上等著捱揍或者被砍,然後等著警方處理,這樣既不給警方添麻煩也不給律師添麻煩,更不給國家添麻煩,從此社會因我而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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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強歌1122
難免在日常中都有些小磨擦,本來不是啥大事是寶馬車侵犯電動車在先下車道個歉互相多理解也就了事了。得繞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鬥勇鬥狠不依不饒的寶馬男也是不可一世裝大了,把自己裝進去了,他做夢都沒想到自己這麼有分量栽在一個無名小卒手裡。所以說“厲害”的人別張揚,有句老話,人外有人,兔子急了也咬人。法制社會把誰把誰打了能白打?誰也別裝,裝大了興許也象寶馬男一樣。還是一句話人外有人!
27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開寶馬車男子與騎電動車男子在路口發生爭執,“寶馬男”從車中拿出長刀砍向騎車男子,未想到長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騎車男子持刀還擊將“寶馬男”殺害。27日晚間,崑山市公安局釋出警情通報了該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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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這個問題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遇到這樣的問題可能也是上帝安排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年齡,不同的閱歷。另外所面對的具體原因和環境都不一樣。不過總的來說,原則上我們首先要保命,畢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且承載著各種責任。怎麼保命?要看雙方力量的對比,如果自己非常弱勢,那就是三十六計跑為上計。就是說快速拉開危險的距離,向路人呼救求助和報警。當無法脫身和求助的情況下,只能是利用周圍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拼死一搏,以達到自救的目的。常言道:忍一忍雨消雲散,讓一讓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