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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950894539150

    其實可以操作的簡單方法是利用牛頓第二定律,物體的加速度與質量成反比,也就是F等於MA這個公式。記得有一次神州十號飛船的航天員在太空中演示質量的測量,用的就是這個方法。用一個固定的力拉一個物體,然後測量物體的加速度,就可以計算出物體的質量了。但這種方法其實也有很大的侷限性。首先,如果量程太短,加速度的測量就會很不準確,誤差會很大。其次物體如果太大,就很難實施一個固定大小的力。還有,運動需要確定參照物,參照物的選取也會極大的影響測量的準確度。從理論上來說,任何一個與質量有關的力學定律都是可以用來測量質量的。比如我們可以利用物體振動的彈簧頻率公式,把被測量的物體掛在一根彈簧上,然後拉開彈簧讓物體振動起來,我們只要知道彈簧的各種引數,再測出振動頻率,就能計算出物體的質量了。這種方法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不需要太大的量程而且精確度也大大提高了,但缺點就是質量或者體積太大的物體難以操作。此外利用動量守恆公式或者物體的圓周運動的公式也都可以測量質量,各有優缺點。不過嚴格來說,以上這些測量方法測量出來的都是物體的慣性質量,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以上方法在測量過程中,被測物體相對於觀測者來說是處在運動狀態的,那麼根據相對論,物體的質量與相對靜止時是不一樣的。因此就有了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這樣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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