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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535254571587

    新的課程改革實施以來,許多教師的教育教學觀念發生了轉變,不再在課堂上喋喋不休地講個不停,他們嘗試著給予學生學習的空間,讓學生自主學習,獨立完成一些學習任務,培養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課堂教學發生了可喜的變化。然而,在這個探索過程特別是新教材的使用過程中,教師們也遇到了一些困難,其中最為顯著的問題就是教師不敢講了,當他們面對學生遇到的學習困難、學生提出的問題、學生的思考時,不知可不可以告訴學生,哪些可以告訴、哪些不可以,告訴到什麼程度等等,這些問題困擾著我們的教師,使他們放慢了前進的步伐,甚至有的教師採取平時“一講到底”、有人聽課則“放任自流”的極端方式。在數學教學活動中,教與學的關係是一種最基本的關係,如果把教師的主導作用與學生的主體作用對立起來,就會走入這樣的誤區:認為如果發揮了教師的主導作用,就體現不了學生的主體作用;反之,則影響了教師的主導作用。因此,只有認識清楚教師主導作用和學生主體作用之間的關係,才能正確處理好這個問題。

    “學生是數學學習的主人,教師是數學學習的組織者、引導者與合作者。”新的《數學課程標準》提出的這一理念實際上已經很明確地為我們闡釋清楚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學生的主體性是在教師的組織、引導與合作的基礎上實現的,也就是說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經歷學習的過程,獲得成功的體驗,樹立學好數學的信心。因此筆者認為,在數學課堂教學過程中,教師的主導作用實際上主要體現在教師如何指導學生的學習上,也就是教師如何組織有效的數學活動,引導學生緊緊圍繞教學目標開展數學活動,使數學活動成為一個師生交流與共同發展的平臺。

    那麼,在課堂教學中,如何發揮教師的指導作用呢?如何作到“該出手時就出手”呢?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如手:

    一、把握學生的學習起點,創設情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喚醒學生已有的學習經驗

    新的課程標準中指出:“數學教學活動必須建立在學生的認知發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識經驗基礎之上。”這一理念既遵循了學生學習數學的心理規律,又符合數學的學科特性。學生已有的經驗來源有二:一是已有的生活經驗,二是已有的知識經驗,這些個人知識、直接經驗和現實世界是數學教學的重要資源,教師如果把握好學生的這兩個認知起點,創設學生樂於接受的、有價值的生活情境或問題情境,不僅能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和創造慾望,還可以喚醒學生已有的學習經驗,將已有的學習經驗遷移到新的學習任務中,促進學生的學習效率,並主動建構起對數學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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