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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高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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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康康忄
作為一名女性,我個人認為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承擔與付出.不能全靠男人!否則會影響到夫妻關係的和諧!會讓對方心存芥蒂!
更何況是再婚.你憑什麼讓對方承擔所有的開支呢?除非是人家願意,不然的話千萬別做讓對方看低你的事情!
作為女人一定要獨立,包括經濟與精神層面,要懂得付出,才能得到應有的珍惜與尊重!你想要人家怎麼待你,你首先要學會如何去對待他人!
如果真的在乎對方,又何必分那麼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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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聞紅陽
一般再婚的人會出現這幾種情況:因離異的人,在經歷了一次婚姻的失敗之後,便有了前車之鑑。那麼在選擇第二次婚姻時,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會提前與對方去要求一些條件的。就是想把醜話說在前頭,以免受到二次傷害,這說明之前的失敗婚姻,是有經驗教訓的。再婚組成的家庭,往往雙方會對一些家庭瑣事過於敏感的,經歷的多,顧慮的自然就多。比方原來有各自的家庭,會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和配偶離就離了,和孩子大多不可能斷絕親子關係,這也是再婚家庭裡,最敏感,最容易起爭端的事情。由於有這方面的緣由,想法,重組家庭的夫妻關係,感覺就要複雜一些。有的再婚,可能會很幸運,能遇到比原配要稱心如意的人,感覺再次步入婚姻殿堂,好似迎來第二個春天。有的選擇再婚,實屬迫不得已,拖家帶口的,為了養家餬口,也只能委屈求全,遷就一下了。女方再婚,大多都會講條件的,因為怕對方對自己以後不付責任,或者對自己的子女不同親生,要求男方要有經濟來源,錢財或工資卡要由自己來保管,來支配,這樣才安心,才覺得有保障。男方為了顧全大局,也為了有個安穩的家,也不過多的去計較錢財,賺錢養家,老婆願意怎麼花就怎麼花,只要一家人不說兩家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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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宋哥
再婚女士需要提前提出家裡的生活開支由男方負擔這個條件嗎?在這裡我首先宣告,並不是歧視二婚的女人,不論是頭婚還是二婚,在婚前提出先決條件都是每個人的自由權利。
既然是再婚的女士,就證明在人生中已經失敗過一次,從圍城中逃了出來,開始了重新的生活,遇上了可以結婚的物件,按常理說是十分珍惜這份緣分的。為了慎重起見,先君子後小人的提出一些先決條件,也是無可非議的。
如果提出的先決條件是婚後生活由男人負擔,女人不管的話。那麼我想請問這位女士,你要是也有工作也有收入的,你打算把你的收入怎麼樣處理,是自己消費呢,還是幫著孃家養父母( 這是應該的 ), 哥哥,弟弟,姐姐,妹妹,侄兒,侄女。
再就是二婚女不想工作,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天生就是吃老公,喝老公的一個花瓶,愛的根本就不是眼前的這個男人,愛的是男人的錢。這樣的女人,就算有了孩子,也是對孩子不負責任的人。別說是再婚的女人了,就是一百婚也到不了頭。
婚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兩個人互相幫助,互相理解,用共同的努力襯托起這個家庭,為家做貢獻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這才是幸福的,才能夠牽手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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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男人賺錢養家是應該的,也是現在很多家庭的生活模式。但這不是說女人不必賺錢養家,有錢也不能拿出貼補家用。恩愛夫妻在經濟上多是不分你我,一起分亨。如果女方在婚前提出家庭日常開支只能由男方料理,女方概不負責,這不僅有些強人所難,還會讓人對女方動機產生懷疑,對婚姻失去信心。因此這個條件是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