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廠房和甲、乙、丙類多層廠房的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或室外樓梯。建築高度大於32m且任一層人數超過10人的廠房,應採用防煙樓梯間或室外樓梯。
(如果高層廠房的建築高度不高於32m,或建築高度大於32米但每層人數均不足10人或只有10人時,可以採用封閉樓梯間。)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m2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區域性連通時,應採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防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高層公共建築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定確有困難且從任一疏散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於10m時,可採用剪刀樓梯間,但應符合下列規定:1 樓梯間應為防煙樓梯間;2 梯段之間應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防火隔牆;3 樓梯間的前室應分別設定。
住宅單元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定確有困難且任一戶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於10m時,可採用剪刀樓梯間,但應符合下列規定:1 應採用防煙樓梯間。2 梯段之間應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防火隔牆。3 樓梯間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時,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6.0m2。4 樓梯間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樓梯間的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時,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2.0m2,且短邊不應小於2.4m。
一類高層公共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其疏散樓梯應採用防煙樓梯間。
高層廠房和甲、乙、丙類多層廠房的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或室外樓梯。建築高度大於32m且任一層人數超過10人的廠房,應採用防煙樓梯間或室外樓梯。
(如果高層廠房的建築高度不高於32m,或建築高度大於32米但每層人數均不足10人或只有10人時,可以採用封閉樓梯間。)
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m2的區域。相鄰區域確需區域性連通時,應採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防火隔間、避難走道、防煙樓梯間等方式進行連通,防煙樓梯間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高層公共建築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定確有困難且從任一疏散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於10m時,可採用剪刀樓梯間,但應符合下列規定:1 樓梯間應為防煙樓梯間;2 梯段之間應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防火隔牆;3 樓梯間的前室應分別設定。
住宅單元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定確有困難且任一戶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於10m時,可採用剪刀樓梯間,但應符合下列規定:1 應採用防煙樓梯間。2 梯段之間應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1.00h的防火隔牆。3 樓梯間的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時,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6.0m2。4 樓梯間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樓梯間的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時,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2.0m2,且短邊不應小於2.4m。
一類高層公共建築和建築高度大於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其疏散樓梯應採用防煙樓梯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