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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72580929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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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175639414678
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
1、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可以無需申報攜帶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在入境時向海關書面申報,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多次往返著除外。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入境,數量上沒有限制。
2、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不需申領《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但需要在出境時,向海關提交填寫的外幣復帶出境申報單。
3、出境人員攜帶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內的現鈔出境的,不需申領《攜帶外幣出境許可證》,海關予以放行。當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內多次往返者除外。
4、出境人員攜帶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的,應當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對使用多張《攜帶證》的,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海關不予放行。
隨著出國旅遊、移民的日漸普及,華人出境人次也屢創新高。大部分人在準備出國之前都需要了解這樣一個問題:入境各國,到底可以帶多少現金?
從中國出境
首先要了解從中國出境的情況。出境旅客攜帶人民幣現鈔出境,最多不能超過人民幣2萬元。對於外幣現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鈔數額為不超過等值5千美元。
如果攜出的金額在等值5千美元以上至1萬美元(含1萬美元)的,就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向存款銀行或者購匯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並加蓋銀行攜帶外匯出境專用章。
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對於使用多張《攜帶證》的,如果加蓋銀行印章的《攜帶證》累計總額超過等值1萬美元,海關不予放行。
入境美國
在美國海關官網對於現金攜帶的要求有著明確規定:
1、入境/出境美國所攜帶現金/支票沒有上限;
2、個人入境攜帶的現金/支票超過1萬美元需要申報,填寫FinCEN105表格;
3、多人結伴入境,攜帶現金/支票總數超過1萬美元的需要申報,並填寫FinCEN105表格;
4、多人結伴入境的情況下,不可將現金/支票分拆至團隊中的多個人攜帶,以“降低”攜帶金額,免去申報;
5、如果攜帶金額超過1萬美元沒有申報,可能面臨全額沒收、甚至受到法律處罰;
6、攜帶現金申報會扣稅麼?不會。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理解相關規定,美國海關官網還貼心地舉了個例子:
如果小A和小B結伴入境美國,小A攜帶了5千美元,小B攜帶了6千美元。在海關工作人員看來,兩人一共攜帶了11000美金(已經超過申報線1萬美元),需要申報並填寫FinCEN105表格。
簡而言之,美國海關“只認錢,不認人”。不管這1萬美元是幾個人的,也不管同行的人是什麼關係,只要攜帶超過1萬美元的就要申報。
入境加拿大
據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anan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規定,攜帶1萬加元以下的現金或等值貨幣入境無需申報,超過規定的金額就要如實申報。否則一旦被查獲,不但會被沒收現金,還將面臨罰款。
入境英國
根據英國海關規定,從歐盟以外的國家入境英國,你不能攜帶超過或者等同於1萬歐元的貨幣(約合8392英鎊),只要攜帶超過1萬歐元(包括1萬歐元),入境就要申報。注意,其中所指的貨幣包括:紙幣、硬幣、銀行匯票、任何形式的支票(包括旅行支票)。
如果你是從歐盟國家旅遊回來,攜帶現金進入英國境內的話是不需要申報的。但是反之,如果你需要從英國境內攜帶現金進入歐盟國家的話,則需要根據你要前往的國家的海關規定,來確認是否需要申報。
入境澳洲
根據規定,凡攜帶1萬(含1萬整)以上澳元及等值外幣現金進入澳洲國境,必須向海關申報,如攜帶本票、旅行支票、個人支票、匯票,還須按照海關工作人員或警察要求填寫可轉讓證券表(BNI)申報,否則可能會被罰款或起訴。
入境德國
根據德國海關規定,從歐盟以外國家入境德國,每人不得攜帶超過1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否則必須向海關工作人員申報。這裡的1萬歐元包括現金及證券,比如儲蓄國債、支票/旅行支票、股份等。另外,諸如德國馬克、奧地利先令這種雖不再流通但仍可兌換成歐元的貨幣也被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