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設施的,可以借鑑一下1 目的規範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效能完好,齊全好用。2 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內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3 職責3.1 生產工程部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3.2 各區域指定負責人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日常點檢和安全管理工作。4 術語4.1 消防設施: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固定設施。4.2 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消防錘、報警按鈕、防毒面具等器材。4.3 消防安全標誌: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5 管理內容和要求5.1 消防器材的保管5.1.1 生產工程部對所有消防器材統一保管,並建立消防器材臺賬。5.1.2 消防箱編號按其所在區域劃分,按樓層從01起編。5.1.3 除消防箱之外的消防器材的保管編號,不分割槽域,按主體工程、裝修工程原設計編號。5.1.4 消防器材保管要求a.消防器材必須存放於指定位置,銘牌朝外,標識清楚;b.必須保持乾淨、整潔、無積塵;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公司同意;e.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不得擁堵。f.配置在區域的消防器材由該區域的指定負責人保管,生產工程部監督檢查。g.消防器材如需維修的報生產工程部維修。5.2 消防器材的檢查與維護5.2.1 檢查內容見《消防器材檢查標準》5.2.2 月檢:每月由區域負責人或區域安全員對消防器材的外觀、滅火器壓力是否達標檢查、有無使用過的空瓶、消防栓是否完好、有無水壓進行檢查,並記錄在日常檢查表中。5.2.3 季檢:每季生產工程部組織對消防系統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保養記錄表。5.2.4 年檢:每年12月20日前由生產工程部部長組織安全員對消防系統的功能作檢查和試驗,或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查和試驗,填寫年檢查保養記錄。5.3 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5.3.1 生產工程部對屬於我公司管轄範圍內的消防設施建檔管理。5.3.2 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如:佔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疏散門,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燈具等。5.3.3 每季度對屬於我公司管轄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保養記錄表。5.3.4 每年由生產工程部部長組織安全員對消防系統的功能作檢查和試驗,或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查和試驗,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填寫年檢查保養記錄。5.4 管理要求5.4.1 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5.4.2 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5.4.3 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5.4.4 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6 變更記錄新版檔案號 生效日期 變更內容 原版檔案號
消防安全設施的,可以借鑑一下1 目的規範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效能完好,齊全好用。2 適用範圍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內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3 職責3.1 生產工程部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3.2 各區域指定負責人負責對消防器材的維護、日常點檢和安全管理工作。4 術語4.1 消防設施: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防煙排煙系統以及應急廣播和應急照明、安全疏散設施等固定設施。4.2 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栓、消防錘、報警按鈕、防毒面具等器材。4.3 消防安全標誌: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5 管理內容和要求5.1 消防器材的保管5.1.1 生產工程部對所有消防器材統一保管,並建立消防器材臺賬。5.1.2 消防箱編號按其所在區域劃分,按樓層從01起編。5.1.3 除消防箱之外的消防器材的保管編號,不分割槽域,按主體工程、裝修工程原設計編號。5.1.4 消防器材保管要求a.消防器材必須存放於指定位置,銘牌朝外,標識清楚;b.必須保持乾淨、整潔、無積塵;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公司同意;e.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不得擁堵。f.配置在區域的消防器材由該區域的指定負責人保管,生產工程部監督檢查。g.消防器材如需維修的報生產工程部維修。5.2 消防器材的檢查與維護5.2.1 檢查內容見《消防器材檢查標準》5.2.2 月檢:每月由區域負責人或區域安全員對消防器材的外觀、滅火器壓力是否達標檢查、有無使用過的空瓶、消防栓是否完好、有無水壓進行檢查,並記錄在日常檢查表中。5.2.3 季檢:每季生產工程部組織對消防系統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保養記錄表。5.2.4 年檢:每年12月20日前由生產工程部部長組織安全員對消防系統的功能作檢查和試驗,或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查和試驗,填寫年檢查保養記錄。5.3 消防設施的檢查與維護5.3.1 生產工程部對屬於我公司管轄範圍內的消防設施建檔管理。5.3.2 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問題,應立即整改。如:佔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疏散門,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燈具等。5.3.3 每季度對屬於我公司管轄範圍內的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保養記錄表。5.3.4 每年由生產工程部部長組織安全員對消防系統的功能作檢查和試驗,或委託具有法定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查和試驗,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填寫年檢查保養記錄。5.4 管理要求5.4.1 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5.4.2 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5.4.3 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5.4.4 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誌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6 變更記錄新版檔案號 生效日期 變更內容 原版檔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