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祖國大陸居民前往臺灣地區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 (二)祖國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地區,須履行下列手續:1、 交身份、戶口證明;2、 填寫前往臺灣申請表;3、 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4、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即:前往定居,須提交確能在臺灣定居的證明;探親、訪友,須提交臺灣親友關係的證明;接受、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應邀赴臺交流(通稱公務),指團組或個人應邀赴臺進行文化、教育、科學、技術、衛生、體育、新聞等各項交流和參觀、訪問、考察、舉辦展覽以及進行經濟貿易等活動。赴臺交流需經過立項、報批兩個程式。 1、立項程式申請立項材料:申請立項請示報告、臺方邀請函、在臺期間日程安排、臺方邀請單位背景及資信情況、擬赴臺人員情況等材料。交流專案經批准立項後,被邀請單位和個人方可回覆對方接受邀請,並通知臺方辦理入臺手續。立項材料按行政隸屬關係上報。2、報批程式上報審批村料:申請赴臺請示報告、臺方邀請函、在臺活動日程、赴臺人員名單。必要時應提供臺方政治社會背景、資信和赴臺人員參加研討會的論文或論文提綱以及臺方邀請其他大陸人員的情況。對年事已高或身體健康不佳的赴臺人員,應附所在單位或組團單位同意並負擔意外情況費用的證明和省級醫院開具的同意長途旅行的體檢證明。赴臺人員名單按規定填寫,即如實填寫清楚赴臺人員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和職務、赴臺身份、戶口所在地等,按戶口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填寫,各一式四份。交流專案批准後,國臺辦開具“赴臺批件”。赴臺人員應嚴格遵守“赴臺批件”核准的時間,按時返回。赴臺人員持國臺辦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或經授權的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3、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公安部門所需材料:國臺辦開具的“赴臺批件”。(團組領隊附原件、其他人用影印件,每人一份);赴臺人員所在單位出具介紹信;臺方邀請函及“入臺證”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備影印件)、戶口本(備影印件)及 4張二寸免冠護照用照片。有的地區規定在申請辦理赴臺證件時,須提供由當地臺辦開具的有關證明。非公職人員赴臺,持國臺辦公函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辦有關赴臺手續。4、通關換證事項
(一)祖國大陸居民前往臺灣地區定居、探親、訪友、旅遊、接受和處理財產、處理婚喪事宜,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 (二)祖國大陸居民申請前往臺灣地區,須履行下列手續:1、 交身份、戶口證明;2、 填寫前往臺灣申請表;3、 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非在職、在學人員須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對申請人前往臺灣的意見;4、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即:前往定居,須提交確能在臺灣定居的證明;探親、訪友,須提交臺灣親友關係的證明;接受、處理財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權利的有關證明;處理婚姻事務,須提交經過公證的有關婚姻狀況的證明;處理親友喪事,須提交有關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應邀赴臺交流(通稱公務),指團組或個人應邀赴臺進行文化、教育、科學、技術、衛生、體育、新聞等各項交流和參觀、訪問、考察、舉辦展覽以及進行經濟貿易等活動。赴臺交流需經過立項、報批兩個程式。 1、立項程式申請立項材料:申請立項請示報告、臺方邀請函、在臺期間日程安排、臺方邀請單位背景及資信情況、擬赴臺人員情況等材料。交流專案經批准立項後,被邀請單位和個人方可回覆對方接受邀請,並通知臺方辦理入臺手續。立項材料按行政隸屬關係上報。2、報批程式上報審批村料:申請赴臺請示報告、臺方邀請函、在臺活動日程、赴臺人員名單。必要時應提供臺方政治社會背景、資信和赴臺人員參加研討會的論文或論文提綱以及臺方邀請其他大陸人員的情況。對年事已高或身體健康不佳的赴臺人員,應附所在單位或組團單位同意並負擔意外情況費用的證明和省級醫院開具的同意長途旅行的體檢證明。赴臺人員名單按規定填寫,即如實填寫清楚赴臺人員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和職務、赴臺身份、戶口所在地等,按戶口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填寫,各一式四份。交流專案批准後,國臺辦開具“赴臺批件”。赴臺人員應嚴格遵守“赴臺批件”核准的時間,按時返回。赴臺人員持國臺辦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的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或經授權的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3、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公安部門所需材料:國臺辦開具的“赴臺批件”。(團組領隊附原件、其他人用影印件,每人一份);赴臺人員所在單位出具介紹信;臺方邀請函及“入臺證”影印件;本人身份證(備影印件)、戶口本(備影印件)及 4張二寸免冠護照用照片。有的地區規定在申請辦理赴臺證件時,須提供由當地臺辦開具的有關證明。非公職人員赴臺,持國臺辦公函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辦有關赴臺手續。4、通關換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