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據媒體報道,2月1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釋出《關於〈城鄉給水工程專案規範〉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這38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中,有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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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瀋陽地產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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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里旺旺才
首先取消了公攤面積公攤部分成本和供暖成本與物業成本肯定算在房屋上房子不會便宜。其次公攤部分跟你就沒有關係了他們做廣告停車位收費你也拿他們沒辦法。我個人認為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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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姐謝新娜
取消房產公攤面積,以實際面積計算房價和和交易稅費及物業費,這是歷史的潮流,將來有一天一定會實現。但是,大家應該看到,按實際面積銷售,所涉及的不僅有開發商,還有地方政府和物業公司。
目前,開發商按含公攤的建築面積銷售,政府按這個面積收稅,物業公司按這個面積收費,如果改成按套內實際面積銷售,那麼政府將會減少百分之二十幾的契稅收入,這個損失政府會願意嗎?開發商損失了百分之二十幾的利潤,他們願意嗎?開發商的實售面積減少了五分之一多,而地價確實按畝購買的,成本不變,收入減少了五分之一,要讓他們還按原來的價格銷售,這似乎不太現實。
政府、開發商、物業公司,哪一個都比普通的購房者有實力,要讓這三方犧牲自己的既得利息來遷就購房者,恐怕難度很大。最可能的結果是:政府調整計稅標準,開發商重新調整價格,物業也調整收費標準,然後,購房者還是出原來的那些錢,但,房產證上的數字變了。僅此而已。
首先,
現有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是按建築面積計算的。
建築面積包含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
套內面積就是你實際用到的面積。
公攤面積是外牆的陰影啦,樓梯間啦,大堂一類的公共使用的面積。
開發商蓋樓是有成本的,無論是套內還是公攤,都是真金白銀蓋出來的。
現在開發商定房價,會把公攤成本單獨拿出來,平攤到每一戶裡。
如果取消公攤面積進行交易,開發商蓋公攤部分的成本沒變,開發商也不會自己賠本。
所以,把原有攤到公攤的房價,攤到套內面積裡去。
比如,有公攤房價10000元/平,100平米,總房款100萬。
沒公攤總房款還是100萬,面積變70平,平均房價約14000元/平。
即提高了名義房價。
如果取消公攤,在短時間內,我認為會對房產市場有消極影響。因為一夜間房價似乎瘋漲了一輪,從心理上就不願意接受。
但等大家都適應了無公攤,也就回歸正常市場了。
至於採暖啊,物業等的收費,相應單價都會提高,總價相對相等。
其實只是換個計算方式而已,總體是沒變化的。就好像100塊錢的東西,讓你用15塊美元支付而已。
所以,取消公攤,對我們其實並沒有太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