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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沉的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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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陶式防務評論
有人回答說清朝沒有6.8毫米步槍,這是錯誤的。這種6.8毫米步槍,甚至一度成為民國制式步槍。
1907年,廣州機器局開始仿製德國毛瑟廠的M1904年式步槍(中國特製版),口徑就是6.8毫米。此後,四川機器局也開始仿製。
這種步槍最初被命名為“光緒33年式”,1912年(民國元年)則改名為“元年式”步槍。該槍長(不包含刺刀)1.257米,重(不包含刺刀)3.76千克。該槍子彈為6.8x57mm彈,五發彈艙,手動上膛,表尺射程2000米。
德國為中國特製的毛瑟槍所謂“清政府選擇了6.8毫米口徑”的說法,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清朝末年,漢陽兵工廠、廣州機器局等廠先後仿製毛瑟M1888年式、M1898年式步槍,均為7.9毫米口徑。但由於7.9毫米子彈後座力強,有人認為中國士兵體力弱,不能承受這種後座力,因此清政府向德國毛瑟公司下了新訂單,要求製造更小口徑的6.8毫米步槍。
德國毛瑟公司當時沒有這種口徑,所以就在7.9毫米子彈基礎上縮小彈頭搞出個中國專用版的6.8毫米子彈。步槍設計基本沿用最新式的毛瑟M1904年式,換小口徑槍管後成為中國特製版的M1904年式。隨後,廣州機器局和四川機器局根據清政府命令,引進專利技術先後開始量產這種步槍。
理論上,M1904式是比M1888、M1898式更新式的步槍,但6.8毫米子彈威力太弱,導致這種槍械非常不受歡迎。不過由於式樣很新,所以中華民國建立後一度準備將“元年式”步槍作為軍隊制式武器,以全面取代“漢陽造”。1915年以後,“元年式”口徑重新改為7.9毫米,名稱也改為“四年式步槍”,最後的製造廠也改為鞏縣兵工廠。
包括“光緒33年”式、“元年式”、“四年式”步槍,一共在中國生產了30萬支,生產時間從1907年持續到1935年。鞏縣兵工廠投產毛瑟M1924年式(中正式)後,就停產了M1904年式。
從產量上看,中國生產的M1904年式多數仍是7.9毫米,6.8毫米口徑的生產時間短,數量也少。所以,6.8毫米步槍能留存到現在的都是珍貴文物。
作為出口產品,口碑普遍不佳說句題外話,德國毛瑟M1904年式本身是面向出口的產品,基本結構和毛瑟M1898年式近似,根據外國要求至少有五種不同口徑型別,包括6.5x58毫米、6.8x57毫米、7x57毫米、7.65x53毫米和7.92x57毫米。根據步槍尺寸,還有長款步槍、短款步槍和卡賓槍的區別,例如中國“元年式”就有卡賓槍型別。出口的國家包括葡萄牙、巴西、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厄瓜多、伊朗、巴拉圭、泰國等國。
由於過分照顧使用者的不合理要求,比如不合邏輯的子彈規格,所以毛瑟M1904年式的使用者評價並不好。巴拉圭政府圖便宜,曾在1927年-1932年購買了一萬支M1904年式,結果這些武器在1932年-1935年查科戰爭中表現極差。當然,和巴拉圭交戰的玻利維亞也使用了大量M1904年式步槍,給的評價同樣是“質量低下”。(陶慕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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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這個問題其實並不正確,清朝時期用過多種口徑的步槍和子彈,不過似乎都沒有6.8毫米和7毫米的。只有在清末時候,一度以6.8毫米子彈作為通用子彈,然而很快就沒有清朝了……
在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時,為了和太平軍作戰,清軍也逐步開始引入洋槍洋炮,加強自身軍事力量。第一個大規模裝備洋槍的,當屬李鴻章的淮軍,此後曾國藩的湘軍、左宗棠的楚軍和其他清軍也陸續引進。
由於當時清政府財政緊張,因此在鎮壓太平軍時都是各地督撫自己籌款組建軍隊、購買武器時各地督撫也都是自己派人和洋商接洽,結果自然就是清軍各部的槍械各不相同,成了標準的大雜燴。
清軍曾經裝備過的步槍,僅有據可查的就有英國的馬梯尼(也有做馬蹄泥)、士乃德(施奈德)、法國的哈乞開司(哈乞開斯)、德國的毛瑟、美國的林明敦(雷明頓)、雲者士得(溫徹斯特)、奧地利的曼利夏等等,種類繁多。這些早期的步槍口徑不一,不過一般都在10毫米以上。
在清末編練新軍時,由於此前步槍種類太龐雜,給後勤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所以袁世凱一度想用一種步槍代替。袁世凱開始選中的是奧地利的曼利夏步槍,不過後來發現這槍問題太多,所以後來又引進了日本三十年式步槍和德國的毛瑟步槍,另外混雜了一些老式步槍。
而曼利夏步槍用的是8毫米子彈,日本三十年式步槍口徑是6.5毫米,而德國的毛瑟步槍口徑為7.92毫米,都不是6.8毫米。當然,袁世凱確實考慮過使用6.8毫米子彈,原因是毛瑟的7.92毫米子彈後坐力有點大,所以想使用一種口徑較小、後坐力小一些的子彈。
為此,清政府還委託毛瑟開發6.8毫米子彈,並生產了一批使用6.8毫米子彈的步槍。毛瑟工廠於是直接在7.92毫米子彈的基礎上,換成了6.8毫米的彈頭。經測試,新的6.8毫米子彈初速低,殺傷力差,所以最後勉強生產了一些就消聲滅跡。而更糟糕的是這批6.8毫米步槍裝備的時候都已經民國了,所以被命名為元年式步槍,基本和大清無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