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者的思維過程不同。
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的原理、原則中推演出有關個別性知識,其思維過程是由一般到個別;歸納推理則是由個別或特殊的知識概括出一般性的結論,其思維過程是由個別到一般。 例如:“直線是兩點間最短距離。線A-B是點A和B間的最短距離。
所以,A-B是直線。”這個例子就是屬於演繹推理,它是從一般性的原理而推演出個別例子的結論。而“孔雀會飛,麻雀會飛,啄木鳥會飛……孔雀、麻雀、啄木鳥都是鳥,所以,所有鳥都會飛”這個例子則是屬於歸納性推理,它是從個別事物的特徵推演出一般性的結論的。
第二,一般來說,演繹推理的前提數量是確定的,歸納推理的前提數量的多寡是不定的。
例如:上面所舉的例子,演繹推理的例子只是用了“直線是兩點間最短的距離”這個前提;而歸納推理的例子則是“孔雀會飛,麻雀會飛,啄木鳥會飛……”用了省略號,說明前提數量可以多個。
第三,演繹推理的結論原則上不能超出前提所涉及的範圍;而歸納推理的結論,一般要超出前提所涉及的範圍。 例如:“直線”這個演繹推理的例子,其結論是“A-B是直線”,它的前提是關於直線的定義,結論和前提是密切相連的,所以結論不能超出前提範圍;而“鳥會飛”這個歸納推理的例子的前提數量是可以無限的,所以,所推演出來的結論在前提中並不能一一列舉,因此,歸納推理的結論一般都超出前提所涉及的範圍。
第四,演繹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絡是必然的,只要前提真實、形式有效,其結論必定可靠;而歸納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絡不一定是必然的(只有完全歸納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絡具有必然性),因為歸納的前提往往以直接經驗為依據,人們的經驗則往往是不完全的。
拓展資料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範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匯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自然界和社會中的一般,都存在於個別、特殊之中,並透過個別而存在。
一般都存在於具體的物件和現象之中,因此,只有透過認識個別,才能認識一般。人們在解釋一個較大事物時,從個別、特殊的事物總結、概括出各種各樣的帶有一般性的原理或原則,然後才可能從這些原理、原則出發,再得出關於個別事物的結論。
這種認識秩序貫穿於人們的解釋活動中,不斷從個別上升到一般,即從對個別事物的認識上升到對事物的一般規律性的認識。例如,根據各個地區、各個歷史時期生產力不發展所導致的社會生活面貌落後,可以得出結論說,生產力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動力,這正是從對於個別事物的研究得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過程,即歸納推理。
顯然,歸納推理是從認識研究個別事物到總結、概括一般性規律的推斷過程。在進行歸納和概括的時候,解釋者不單純運用歸納推理,同時也運用演繹法。在人們的解釋思維中,歸納和演繹是互相聯絡、互相補充、不可分割的。
第一,二者的思維過程不同。
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的原理、原則中推演出有關個別性知識,其思維過程是由一般到個別;歸納推理則是由個別或特殊的知識概括出一般性的結論,其思維過程是由個別到一般。 例如:“直線是兩點間最短距離。線A-B是點A和B間的最短距離。
所以,A-B是直線。”這個例子就是屬於演繹推理,它是從一般性的原理而推演出個別例子的結論。而“孔雀會飛,麻雀會飛,啄木鳥會飛……孔雀、麻雀、啄木鳥都是鳥,所以,所有鳥都會飛”這個例子則是屬於歸納性推理,它是從個別事物的特徵推演出一般性的結論的。
第二,一般來說,演繹推理的前提數量是確定的,歸納推理的前提數量的多寡是不定的。
例如:上面所舉的例子,演繹推理的例子只是用了“直線是兩點間最短的距離”這個前提;而歸納推理的例子則是“孔雀會飛,麻雀會飛,啄木鳥會飛……”用了省略號,說明前提數量可以多個。
第三,演繹推理的結論原則上不能超出前提所涉及的範圍;而歸納推理的結論,一般要超出前提所涉及的範圍。 例如:“直線”這個演繹推理的例子,其結論是“A-B是直線”,它的前提是關於直線的定義,結論和前提是密切相連的,所以結論不能超出前提範圍;而“鳥會飛”這個歸納推理的例子的前提數量是可以無限的,所以,所推演出來的結論在前提中並不能一一列舉,因此,歸納推理的結論一般都超出前提所涉及的範圍。
第四,演繹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絡是必然的,只要前提真實、形式有效,其結論必定可靠;而歸納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絡不一定是必然的(只有完全歸納推理的結論與前提的聯絡具有必然性),因為歸納的前提往往以直接經驗為依據,人們的經驗則往往是不完全的。
拓展資料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範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匯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自然界和社會中的一般,都存在於個別、特殊之中,並透過個別而存在。
一般都存在於具體的物件和現象之中,因此,只有透過認識個別,才能認識一般。人們在解釋一個較大事物時,從個別、特殊的事物總結、概括出各種各樣的帶有一般性的原理或原則,然後才可能從這些原理、原則出發,再得出關於個別事物的結論。
這種認識秩序貫穿於人們的解釋活動中,不斷從個別上升到一般,即從對個別事物的認識上升到對事物的一般規律性的認識。例如,根據各個地區、各個歷史時期生產力不發展所導致的社會生活面貌落後,可以得出結論說,生產力發展是社會進步的動力,這正是從對於個別事物的研究得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過程,即歸納推理。
顯然,歸納推理是從認識研究個別事物到總結、概括一般性規律的推斷過程。在進行歸納和概括的時候,解釋者不單純運用歸納推理,同時也運用演繹法。在人們的解釋思維中,歸納和演繹是互相聯絡、互相補充、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