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種子管理法規,
一個品種的推廣要經過選育、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審定、應用五個程式。品種審定是繼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兩者可交叉進行)之後的中間環節, 是對新育成或新引進品種適應區域、應用價值、社會效益及相應的栽培技術的綜合評定。審定的依據是區域試驗, 審定的目的是為了推廣. 在審定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一個新品種透過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 在試驗中表現較好, 符合審定條件, 省品審會給予審定推廣。但是, 由於育種者對種子管理法規淡薄及區城試驗、品種審定本身欠準確, 所造成的以下兩種情況孺作技術土的處理: 一是育種者不遵循品種推廣程式, 未參加區域試驗, 從選育直接進入大田生產, 且佔有一定的種植面積, 在部分地區成為當家品種. 育種者以其面積的優勢申請審定, 省品審會可根據具體情況考慮認定.
二是新品種在成長過程中遭受挫折, 雖遵循程式, 但在區城試驗中表現較差, 被視為不宜種植品種。一在當時情況下, 該品種不可能審定透過。但該品種以其特殊適應性擺脫了區域試驗中的不幸, 在生產中不推自廣, 然後育種者申請審定。省品審會可給予認定, 以彌補區域試驗、審定工作中的不足.透過上述分析, 可以明確以下兩點: (一)認定是審定的補救措施。認定的形式伴隨審定工作中的缺陷而存在, 隨著品種審定的完善逐漸消失, 因此不能以時間先後來劃分審定和認定。(二)區城試驗是區分審定與認定的重要依據. 凡參加本省區域試驗, 符合審定條件, 且及時申報的品種, 都應屬於審定, 不能籠統地把引進的外省品種視為認定。)
按照中國種子管理法規,
一個品種的推廣要經過選育、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審定、應用五個程式。品種審定是繼區域試驗、生產試驗(兩者可交叉進行)之後的中間環節, 是對新育成或新引進品種適應區域、應用價值、社會效益及相應的栽培技術的綜合評定。審定的依據是區域試驗, 審定的目的是為了推廣. 在審定工作正常開展的情況下、一個新品種透過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 在試驗中表現較好, 符合審定條件, 省品審會給予審定推廣。但是, 由於育種者對種子管理法規淡薄及區城試驗、品種審定本身欠準確, 所造成的以下兩種情況孺作技術土的處理: 一是育種者不遵循品種推廣程式, 未參加區域試驗, 從選育直接進入大田生產, 且佔有一定的種植面積, 在部分地區成為當家品種. 育種者以其面積的優勢申請審定, 省品審會可根據具體情況考慮認定.
二是新品種在成長過程中遭受挫折, 雖遵循程式, 但在區城試驗中表現較差, 被視為不宜種植品種。一在當時情況下, 該品種不可能審定透過。但該品種以其特殊適應性擺脫了區域試驗中的不幸, 在生產中不推自廣, 然後育種者申請審定。省品審會可給予認定, 以彌補區域試驗、審定工作中的不足.透過上述分析, 可以明確以下兩點: (一)認定是審定的補救措施。認定的形式伴隨審定工作中的缺陷而存在, 隨著品種審定的完善逐漸消失, 因此不能以時間先後來劃分審定和認定。(二)區城試驗是區分審定與認定的重要依據. 凡參加本省區域試驗, 符合審定條件, 且及時申報的品種, 都應屬於審定, 不能籠統地把引進的外省品種視為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