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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爺是古代中國傳說中掌管一方土地的神仙,住在地下,是神仙中級別最低的。俗話說“別拿土地爺不當神仙”。在中國民間土地神的形象千姿百態,性格各異。作為地方保護神,流行於全國各地,舊時凡有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祀奉土地神的現象存在。土地神雖然官不大,但管的事卻不少。轄區內凡婚喪喜事、天災人禍、雞鳴狗盜之事都要插一手,而且土地神一副慈祥老翁的模樣,與人較為親近,所以人們喜歡向他吐露心聲,向他祈願。如《集說詮真》中所說:“今之土地祠,幾遍城鄉鎮市,其中塑像,或如鶴髮雞皮之老叟。或如蒼髯赤面之武夫……但俱稱土地公公。或祈年豐,或禱時雨,供香炷,焚楮帛,紛紛膜拜,必敬必誠。”所以,小小的土地廟往往香火很旺。因為中國民間相信“縣官不如現管”,“土地不鬆口,毛狗不敢咬雞,”“土產無多,生一物載培一物;地方不大,住幾家保佑幾家。”

    舊時有些地方,生下孩子的第一件事是提著酒到土地廟“報戶口”。死了人的第一件事是到土地廟“報喪”,因為死的鬼魂要由土地神送往城隍府。如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篇卷三記載江蘇高郵地區“凡人始死之時,家人必以蘆蓆稻草,圈於土地祠旁,為魂靈棲留之所,謂之鋪堂。鋪堂之後,家人則按中晚兩餐,備具飯一盂、菜兩盤,送至祠旁所設之鬼寓,多則三天,少跡兩天,謂之送飯。”其意顯然是指人剛死,鬼魂暫留土地祠,尚需家人送飯菜。土地還管人間的婚姻大事,《天仙配》中的土地就促成了董永與七仙女的姻緣,有些地區將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貼壓在土地廟的香案下,以此判斷兩人的命是否相和。至於村中發生瘟疫之災、虎狼之患,祈求土地消災除患;發生盜竊之事、鬥訟之爭,祈求土地指點迷津、主持公道,在舊時的農村也是經常舉行的事。土地可見乃負責一方之神。

    我們在來看看城隍

    城隍有的地方又稱城隍爺,是中國宗教文化中普遍崇祀的重要神祇之一,為儒教《周官》八神之一。也是中國民間和道教信奉守護城池之神。

    城隍是冥界的地方官,職權相當於陽界的縣長(是真正專門負責人一生福壽祿和惡罰明的官職,而且不是神,稱呼為城隍 判官等)。因此城隍就跟城市相關並隨城市的發展而發展。城隍產生於古代儒教祭祀而經道教演衍的地方守護神。城隍本指護城河,班固《兩都賦序》:“京師修宮室,浚城隍。”祭祀城隍神的例規形成於南北朝時。唐宋時城隍神信仰滋盛。宋代列為國家祀典。元代封之為佑聖王。明初,大封天下城隍神爵位,分為王、公、侯、伯四等,歲時祭祀,分別由國王及府州縣守令主之。明太祖此舉之意,“以鑑察民之善惡而禍福之,俾幽明舉不得幸免”。守護城池、國家。

    主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和增進幸福利益等等城隍下轄有文武判官、各司大神、甘柳將軍、範謝將軍、牛馬將軍、日夜遊神、枷鎖將軍等神。

    依明朝官方“城隍階級封號”的說法:

    京師城隍(王爵,福明靈王)

    都城隍(公爵,明靈公):掌管省

    府城隍(公爵,威靈公):掌管府

    州城隍(侯爵,靈佑侯):掌管州

    縣城隍(伯爵,顯佑伯):掌管縣

    境主 若無城池的街道、行政區欲奉祀守護本地的神祇,則不稱城隍, 改稱“境主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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