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延續時間是水滅火設施達到設計流量的供水時間。
按照《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介紹:
根據火災統計,城市、居住區、工廠、丁戊類倉庫的火災延續時間較短,絕大部分在2hr 之內(如在統計資料中,北京市佔95.1%;上海市佔92.9%;瀋陽市佔97.2%)。因此,民用建築、城市、居住區、工廠、丁戊類廠房、倉庫的火災連續時間,規範採用2hr。
甲、乙、丙類倉庫、可燃氣體儲罐的火災延續時間採用3hr;直徑小於20m 的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火災延續時間採用4hr;而直徑大於20m 的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和發生火災後難以撲救的液化石油氣罐的火災延續時間採用6h。
二級建築物的樓板耐火極限為1h,因此滅火延續時間採用1hr。通常這麼說,是為了計算一些與火災有關的資料的。比如,為了確定一個化工品儲罐一旦發生火災時需要多少消防用水,就假定火災延續時間3小時,這樣就算出需要多少冷卻用水,多少滅火用水,最後確定在這個儲罐周圍建一個多大的消防水池。
《高層民用建築沒計防火規範》關於火災延續時間: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一類建築的財貿金融樓、圖書館、書庫,重要的檔案樓、科研樓和高階旅館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3.00h計算,其它高層建築可按2.00h計算。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按火災延續時間1.00h計算。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高階旅館,重要的檔案樓、科研樓,一、二類建築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一類建築的財貿金融樓、圖書館、書庫的火災延續時間採用3.00h;其它高層建築的火災延續時間按2.00h計算。
當上述建築物設有自動噴水滅火裝置時,火災延續時間可按1.00h計算,因為1.00h後未能將火撲滅,自動噴水滅火裝置將被大火燒壞,不能再用或者滅火效果大減。
火災延續時間是水滅火設施達到設計流量的供水時間。
按照《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介紹:
根據火災統計,城市、居住區、工廠、丁戊類倉庫的火災延續時間較短,絕大部分在2hr 之內(如在統計資料中,北京市佔95.1%;上海市佔92.9%;瀋陽市佔97.2%)。因此,民用建築、城市、居住區、工廠、丁戊類廠房、倉庫的火災連續時間,規範採用2hr。
甲、乙、丙類倉庫、可燃氣體儲罐的火災延續時間採用3hr;直徑小於20m 的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火災延續時間採用4hr;而直徑大於20m 的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和發生火災後難以撲救的液化石油氣罐的火災延續時間採用6h。
二級建築物的樓板耐火極限為1h,因此滅火延續時間採用1hr。通常這麼說,是為了計算一些與火災有關的資料的。比如,為了確定一個化工品儲罐一旦發生火災時需要多少消防用水,就假定火災延續時間3小時,這樣就算出需要多少冷卻用水,多少滅火用水,最後確定在這個儲罐周圍建一個多大的消防水池。
《高層民用建築沒計防火規範》關於火災延續時間: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一類建築的財貿金融樓、圖書館、書庫,重要的檔案樓、科研樓和高階旅館的火災延續時間應按3.00h計算,其它高層建築可按2.00h計算。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可按火災延續時間1.00h計算。
條文說明:本條規定高階旅館,重要的檔案樓、科研樓,一、二類建築的商業樓、展覽樓、綜合樓,一類建築的財貿金融樓、圖書館、書庫的火災延續時間採用3.00h;其它高層建築的火災延續時間按2.00h計算。
當上述建築物設有自動噴水滅火裝置時,火災延續時間可按1.00h計算,因為1.00h後未能將火撲滅,自動噴水滅火裝置將被大火燒壞,不能再用或者滅火效果大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