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斜鉤
申:懸針豎
市:長橫畫,懸針豎
一個字的不一定非得是橫或書,主要是能體現那個字的勢 的筆畫和比較粗的筆畫。
下面給你一個詳細的知識:
一字之中,到底確定哪些筆畫為主筆,哪些筆畫為次筆呢?一般而言,構成字的骨架或在字中起支撐、平衡作用,貫穿或包孕其他筆畫的筆畫,多為主筆。如:“手”字的豎鉤,支撐全字的重量,又貫穿了其他筆畫,是主筆;“逐”字中,走之底承載了全字的重量,是主筆;“要”字中,“女”部的長橫貫穿左右,起到了平衡作用,是主筆;“田”、“句”等包圍中國書法總彙導學裙結構的字中,包圍裙部件的右邊筆畫橫折鉤是主筆;“坐”字底橫長大以支撐上部壓力,故底橫為主筆;“人”字中,捺畫支撐撇畫使之平衡,又有撇輕捺重之別,其筆畫本身放縱舒展,為主筆(圖1)。
從形態上看,凡厚實、長大、舒展的筆,多為主筆。我們在書寫時,本來先應確定主筆,然後再將其寫得長大、舒展些,寫出的形態久而久之被固定化。如“三”字,我們一聽到這個字,頭腦中就會想到它三橫中底橫最長,故主筆應是底橫。誰也不能把第一、二筆橫畫寫得長於第三橫。“寺”字中,中橫最長,主筆是中橫。“大”字中,撇、捺向左右舒展,故撇、捺為主筆。“月”字中,橫折鉤堅實有力,是主筆。因此,字中哪一筆為主筆,往往是約定俗成的,若在書寫時難以確定某筆畫是否為主筆,可結合左虛右實等因素考慮,如“同”字,根據兩豎並列應左虛右實的原則,主筆應該是右邊的橫折鉤。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即字中有重複的橫畫、豎畫或撇畫、捺畫,若以這些筆畫為主筆,則只能選擇其中適當的一筆做主筆,其餘的筆畫則要收斂。
①數橫並排之字,突出其中一橫,餘筆應收縮,使其有開合之勢。如:“三”伸展第三橫,“善”伸展第四橫,“重”伸展首橫,其餘的橫畫應收斂(圖2)。
②數豎並列的,如“朋”、“阿”、“州”等字,宜伸展最後一豎(鉤)為主筆,其餘的豎則宜適當收縮(圖3)。
④有重捺的字,如“從”、“逐”、“食”、“奈”等字,應上收下放或上放下收,收的捺畫則變成長點。這就是李淳在《結構八十四法》中所說的“減捺”法。在隸書中也有“雁不雙飛”一語,其道理是一樣的(圖5)。
⑤在一些字中,遇有重鉤的字,如:“踐”,為突出主筆,“踐”字第一鉤“含而不露”,不出鉤尖,第二鉤則蓄勢鉤出,兩者的目的,就是為了突出另一出鋒的鉤,形成主次的對比(圖6)。
當然,主筆的確定,除了約定俗成因素外,還有個別人為的創新。如:“年”字,習慣上以第三橫作為主筆,但也可以以第二橫作為主筆;“至”字一般情況下以末橫作為主筆,而柳體中的“至”則以首橫作為主筆;“食”在顏體中,首捺變成點(亦稱反捺),末筆的捺畫則加大分量和長度,成為主筆,這樣一方面支撐了來自左上方的壓力,另一方面又填補了右下角的空白。這也是不同尋常的創新(圖7)。
四、常見的主筆
常見的主筆有長橫、長豎(豎鉤)、捺、撇、斜鉤、豎彎鉤、橫折鉤等。
1.字中以橫、豎為主筆者,橫要平穩瀟灑,起平衡作用;豎要正直挺拔有力,起支撐作用。姚孟起在《字學憶參》中說:“字之縱橫,猶屋之楹梁,宜平直,勿傾攲。”如“寺”、“兵”等字,以橫畫為主筆,“中”、“申”等字,以豎畫為主筆,其勢皆宜平直,而其他次筆則應稍有攲側變化(圖8)。
2.字中以撇、捺、斜鉤、豎彎鉤為主筆者,在重心穩定的前提下,撇捺應舒展、飄逸。如“大”、“少”;斜鉤向左下方充分伸展,筆力遒勁,有彈性,有韌度,似百鈞之弩發,如“式”、“淺”;浮鵝鉤則要蓄足力量,然後向右展開,使其有風度、有韻味。如“色”、“風”、“元”、“也”等字(圖9)。
3.凡帶折的主筆,如橫折鉤的彎曲角度要適宜,使直中帶彎,折處用頓筆而非轉筆,不要寫得太大,要有彈性和韌度,筆道厚實,沉著有力。如“月”、“力”、“弓”、“問”、“心”等字(圖10)。
五、部件的主與次
l.凡筆畫較少的窄長部件,一般為次部(也可稱“賓”部),宜寫得窄長些,以為主部留有位置。如“木”、“亻”、“阝”、“禾”、“忄”、“扌”、“氵”、“牛”、“孑”部在左者,應讓右,左部為賓部,右部為主部(如圖11)。
2.凡筆畫較多,所佔位置較寬或體勢舒展的部件,一般為主部。主部的位置要佔足,賓部應適當收縮或變窄長。
A.左右結構中的讓右字,以右部為主部,左為賓部,左旁相應變得窄而小(如圖12)。
B.左右結構中的讓左字,以左為主部,右為賓部,左部應占相當位置,右部相應變窄長或適當收縮,但又不能過分收縮,要照顧左右結構中左斂右放原則(如圖13)。
C.上下結構中,上大下小者,上為主部,下部為賓部,上部可稍展開,下部可適當收縮,但又要結合上緊下松的原則綜合考慮(如圖14)。
D.上下結構中,上小下大的字,以下部為主部,可適當舒展;上部適當收縮,為賓部(如圖15)。
E.包圍或半包圍結構中,一般以包圍部件為主部,內含部件為賓部。主部要結實有力,包得住,內含部件適當收縮(如圖16)。
F.左中右結構中,若中間部件較大,則中應為主部,左右兩旁有襯托相望之意(如圖17)。
G.重疊字中,如“羽”、“比”、“圭”、“呂”、“品”、“磊”等字,應遵循左收右放、上緊下松的結構原則,以右部或右下部為主部,其餘的為賓部(圖18)。
民 :斜鉤
申:懸針豎
市:長橫畫,懸針豎
一個字的不一定非得是橫或書,主要是能體現那個字的勢 的筆畫和比較粗的筆畫。
下面給你一個詳細的知識:
一字之中,到底確定哪些筆畫為主筆,哪些筆畫為次筆呢?一般而言,構成字的骨架或在字中起支撐、平衡作用,貫穿或包孕其他筆畫的筆畫,多為主筆。如:“手”字的豎鉤,支撐全字的重量,又貫穿了其他筆畫,是主筆;“逐”字中,走之底承載了全字的重量,是主筆;“要”字中,“女”部的長橫貫穿左右,起到了平衡作用,是主筆;“田”、“句”等包圍中國書法總彙導學裙結構的字中,包圍裙部件的右邊筆畫橫折鉤是主筆;“坐”字底橫長大以支撐上部壓力,故底橫為主筆;“人”字中,捺畫支撐撇畫使之平衡,又有撇輕捺重之別,其筆畫本身放縱舒展,為主筆(圖1)。
從形態上看,凡厚實、長大、舒展的筆,多為主筆。我們在書寫時,本來先應確定主筆,然後再將其寫得長大、舒展些,寫出的形態久而久之被固定化。如“三”字,我們一聽到這個字,頭腦中就會想到它三橫中底橫最長,故主筆應是底橫。誰也不能把第一、二筆橫畫寫得長於第三橫。“寺”字中,中橫最長,主筆是中橫。“大”字中,撇、捺向左右舒展,故撇、捺為主筆。“月”字中,橫折鉤堅實有力,是主筆。因此,字中哪一筆為主筆,往往是約定俗成的,若在書寫時難以確定某筆畫是否為主筆,可結合左虛右實等因素考慮,如“同”字,根據兩豎並列應左虛右實的原則,主筆應該是右邊的橫折鉤。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即字中有重複的橫畫、豎畫或撇畫、捺畫,若以這些筆畫為主筆,則只能選擇其中適當的一筆做主筆,其餘的筆畫則要收斂。
①數橫並排之字,突出其中一橫,餘筆應收縮,使其有開合之勢。如:“三”伸展第三橫,“善”伸展第四橫,“重”伸展首橫,其餘的橫畫應收斂(圖2)。
②數豎並列的,如“朋”、“阿”、“州”等字,宜伸展最後一豎(鉤)為主筆,其餘的豎則宜適當收縮(圖3)。
④有重捺的字,如“從”、“逐”、“食”、“奈”等字,應上收下放或上放下收,收的捺畫則變成長點。這就是李淳在《結構八十四法》中所說的“減捺”法。在隸書中也有“雁不雙飛”一語,其道理是一樣的(圖5)。
⑤在一些字中,遇有重鉤的字,如:“踐”,為突出主筆,“踐”字第一鉤“含而不露”,不出鉤尖,第二鉤則蓄勢鉤出,兩者的目的,就是為了突出另一出鋒的鉤,形成主次的對比(圖6)。
當然,主筆的確定,除了約定俗成因素外,還有個別人為的創新。如:“年”字,習慣上以第三橫作為主筆,但也可以以第二橫作為主筆;“至”字一般情況下以末橫作為主筆,而柳體中的“至”則以首橫作為主筆;“食”在顏體中,首捺變成點(亦稱反捺),末筆的捺畫則加大分量和長度,成為主筆,這樣一方面支撐了來自左上方的壓力,另一方面又填補了右下角的空白。這也是不同尋常的創新(圖7)。
四、常見的主筆
常見的主筆有長橫、長豎(豎鉤)、捺、撇、斜鉤、豎彎鉤、橫折鉤等。
1.字中以橫、豎為主筆者,橫要平穩瀟灑,起平衡作用;豎要正直挺拔有力,起支撐作用。姚孟起在《字學憶參》中說:“字之縱橫,猶屋之楹梁,宜平直,勿傾攲。”如“寺”、“兵”等字,以橫畫為主筆,“中”、“申”等字,以豎畫為主筆,其勢皆宜平直,而其他次筆則應稍有攲側變化(圖8)。
2.字中以撇、捺、斜鉤、豎彎鉤為主筆者,在重心穩定的前提下,撇捺應舒展、飄逸。如“大”、“少”;斜鉤向左下方充分伸展,筆力遒勁,有彈性,有韌度,似百鈞之弩發,如“式”、“淺”;浮鵝鉤則要蓄足力量,然後向右展開,使其有風度、有韻味。如“色”、“風”、“元”、“也”等字(圖9)。
3.凡帶折的主筆,如橫折鉤的彎曲角度要適宜,使直中帶彎,折處用頓筆而非轉筆,不要寫得太大,要有彈性和韌度,筆道厚實,沉著有力。如“月”、“力”、“弓”、“問”、“心”等字(圖10)。
五、部件的主與次
l.凡筆畫較少的窄長部件,一般為次部(也可稱“賓”部),宜寫得窄長些,以為主部留有位置。如“木”、“亻”、“阝”、“禾”、“忄”、“扌”、“氵”、“牛”、“孑”部在左者,應讓右,左部為賓部,右部為主部(如圖11)。
2.凡筆畫較多,所佔位置較寬或體勢舒展的部件,一般為主部。主部的位置要佔足,賓部應適當收縮或變窄長。
A.左右結構中的讓右字,以右部為主部,左為賓部,左旁相應變得窄而小(如圖12)。
B.左右結構中的讓左字,以左為主部,右為賓部,左部應占相當位置,右部相應變窄長或適當收縮,但又不能過分收縮,要照顧左右結構中左斂右放原則(如圖13)。
C.上下結構中,上大下小者,上為主部,下部為賓部,上部可稍展開,下部可適當收縮,但又要結合上緊下松的原則綜合考慮(如圖14)。
D.上下結構中,上小下大的字,以下部為主部,可適當舒展;上部適當收縮,為賓部(如圖15)。
E.包圍或半包圍結構中,一般以包圍部件為主部,內含部件為賓部。主部要結實有力,包得住,內含部件適當收縮(如圖16)。
F.左中右結構中,若中間部件較大,則中應為主部,左右兩旁有襯托相望之意(如圖17)。
G.重疊字中,如“羽”、“比”、“圭”、“呂”、“品”、“磊”等字,應遵循左收右放、上緊下松的結構原則,以右部或右下部為主部,其餘的為賓部(圖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