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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佈的一項新規徵求意見稿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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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TH24149310

    放心吧,新瓶裝舊酒,不會吃虧的,公灘面積的錢算到套面積裡,到最後還是付一樣的錢,還看到房價又漲了,只得一個心理安慰吧了

  • 2 # 森林薄霧

    以前的就是以前的,不可能重算,什麼規定都有個截止日期,何況你的房產證上一搬會註明實用面積多少公攤面積委多少。

  • 3 # 稻草人114031801

    我們小區很多業主已經入住了,但是還沒正式交房,當然證也沒辦。現在出臺政策到時候房管局來量房是按照什麼給我算面積呢?

  • 4 # 數字運城

    其次呢,今年是建國70週年。

    在中國,每10年,就是一個大的行動,包括國企,都是10年一大慶,5年一小慶。

    那麼,在今年,必然會有大動作。

    所以說,去年有這個訊息的時候,就幾乎可以肯定,一定會實施的。

    原因呢?

    貧富差距太大了,買房的人,跟沒買房的人,財富相差10倍。90後平均負債十幾萬。以及人口老齡化,低生育率,經濟不景氣。

    這些問題,同時發生了。

    參考日本廣場協議,日本的房價跌了20年。

    我們呢?

    我們雖然沒有籤什麼協議,但我們的發展,是一場大躍進式的發展,各種問題,都在集中爆發。

    這就造成了,必須解決問題,而不能繼續盲目發展了。

    跑題了,回答問題。

    以前買房的業戶怎麼算?

    房價前期,可能會適當性漲點,又或者,無動於衷,哪怕是便宜20%也要儘快脫手。(事實上,沒這麼簡單,有錢人,買的起的人,早買了。剩下的人,腰斬,都不一定買的起。)

    更何況,人民普遍有一個心裡,買漲不買跌。

    以前買房的業主,不太可能追償,舉個簡單例子,你1.5一平買的房子,漲到2萬一平。你會給房地產公司分麼?

    不太可能吧?

    其次,房價就算取消公攤,大多數,只要不是這兩年買房的人,只是回到以前買房的價格,並沒虧損。

    在者,自住型的房子,你也沒法索賠。難不成,把房子賣了,住大街?

    而房地產公司的協議上,寫的很清楚,不可抗因素,是不會賠償的。

    所以,總上所述,普通人,沒有任何辦法。希望您調整心態。接受現實。

  • 5 # 好心情王

    這應該沒有障礙吧?首先取消公攤之後房價單價會上漲,取消公攤之前的房子賣的時候也必然會按照市價把之前的公攤折算到單價裡。

  • 6 # 春暖花開待我時

    商品房都是有最高限價的,這個價格在政府都是備過案的,開房商是不可以超過最高限價銷售的。除非政府再鬆綁這個規定!

  • 7 # 圓桌騎士王

    提這個問題的是有病嗎?又不是取消公攤後,還是按照以前的單價賣。你房子總價在那裡擺著的啊,難道開發商良心發現,會少要以前公攤的錢嗎?百分百是漲單價啊,說到漲單價,現在很多人就開始鼓吹房價要漲了,差點笑噴了,你買房最終反應出來的是總價,總價,總價!

  • 8 # 賈博士淺淺詩

    其實這根本就不是事,賣房者直接告訴買家,實用面積多少,想賣多少錢。雙方價格都感覺合適就可以成交了,與取消公攤無關。

    其實最關鍵的一點朋友們都沒看到,只是在關注那些無關痛癢的事情。

    我說的是,假如以後收房產稅,有公攤與沒有公攤能否區分開。二是交易稅,有公攤與沒公攤能否區別對待。這兩點解決了其它都不叫事。

  • 9 # 享受生活2068

    還不容易?

    如果有意見,就按照現價重新計算價格。

    我就看不上那些人,斤斤計較,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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