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裁判員鳴哨,雙方就可以換人。只有一種鳴哨的情況例外,就是第四節比賽或每一個決勝期的最後兩分鐘內,如果裁判員鳴哨是因為宣判防守隊的干涉得分/干擾球違例,此時是進攻隊得分,那麼得分的進攻隊不得首先獲得換人,除非失分隊(防守隊)先請求了換人。2、雖然沒有裁判的鳴哨,但只要是在第四節比賽或每一個決勝期的最後兩分鐘內,進攻隊一次成功的投籃後,失分隊(防守隊)可以請求換人。3、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成功後,雙方隊均可以換人。4、換人的次數不限、人數不限,但只能由替補隊員向記錄員提出。替補隊員不得請求暫停,權力只能由教練員行使。主教練、助理教練、代理教練(比如隊長兼教練)均不得向記錄臺請求替換隊員(可以請求暫停)。5、第一節開始前,如果首發的5名隊員有人受傷,必須替換,那麼對方隊也可以替換相同數量的首發隊員(只要對方隊願意)。舉例,A隊的首發隊員A1、A2、A3被一隻球場外跑來的大狼狗咬傷了,這時不是首發的隊員A6、A7、A8可以替換他們;但B隊也可以替換同樣數量的3名首發隊員(有點誇張,想讓樓主您更好地理解而已,別無他意)。(規則5.8)6、在兩組罰則之間雙方可以換人。比如A1執行兩次罰球,最後是B1執行兩次罰球加中線球權,那麼在A1的兩次罰球的最後一次罰球之後,可以換人,換人後,再繼續B1的兩罰一擲。再比如A1三次罰球,當A1手裡接過裁判遞交的球可以罰球時,不得再換人,除非三次罰球都完成且最後一次罰球成功或裁判鳴哨最後的罰球違例(這時才可以換人,見上面1)。5.8已經被教練員指定為比賽開始時上場的一名隊員萬一受傷時可以被替換。在這種情況下,對方也有權替換相同數量的隊員,如果他們想這樣做的話。第19條替換19.1定義替補隊員請求中斷比賽是替換。19.2規定19.2.1在替換機會期間球隊可以替換隊員。19.2.2一次替換機會開始,當:"球成死球,比賽計時鐘停止,以及當裁判員已結束了與記錄臺的聯絡時。"在第4節的最後2分鐘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鐘內,投籃得分時,對於非得分隊。19.2.3一次替換機會結束,當:"第1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擲球入界的隊員可處理球時。19.2.4隊員已成為替補隊員和替換隊員已成為隊員,分別不能重新進入比賽或離開比賽,直到一個比賽的鐘表執行片斷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例外:"某隊場上隊員已被減縮到少於5名。"涉及到糾正失誤的隊員已被合法地替換後坐在球隊席上。"受傷、接受治療的隊員或正在流血的隊員在暫停期間恢復了。19.3程式19.3.1只有替補隊員有權請求替換。他(不是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應到記錄臺處清楚地要求替換,用手做出適當的常規手勢或坐在替換椅子上。他必須立即做好比賽的準備。19.3.2一次替換請求只可在記錄員發出該次替換請求的訊號之前被撤銷。19.3.4替換機會一開始,記錄員就應發出他的訊號通知裁判員已提出了替換請求。19.3.4替補隊員應停留在界線外,直到裁判員給出替換手勢和招呼他進入比賽場地19.3.5已被替換的隊員不必向裁判員或記錄員報告,允許他直接去他的球隊席。19.3.6替換應儘可能快地完成。已發生第5次犯規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必須立即被替換(大約30秒)。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誤,應給違犯的球隊登記一次暫停。如果該隊沒有剩餘的要登記的暫停,可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B’)。19.3.7如果在一次要登記的暫停或比賽休息期間中請求替換,該替補隊員必須在進入比賽前向記錄員報告。19.3.8罰球隊員可被替換,只要:"在第1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替換機會結束之前請求了替換。"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球成死球。如果罰球隊員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球成活球之後被替換,對方隊也可以進行一次替換,只要該請求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球成活球之前提出。19.3.9罰球隊員必須被替換,當:"他受傷了。"他已發生第5次犯規。"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19.4限制19.4.1由一個犯規罰則帶來的罰球或多次罰球之間或之後不允許被替換,直到一個比賽的鐘表執行片斷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例外:"在多次罰球之間宣判了犯規。這種情況下,多次罰球應完成,在新的犯規罰則執行前允許替換。"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規。這種情況下,在執行新的犯規罰則之前允許替換。"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違例,這種情況下,在執行擲球入界之前允許替換。如果一個以上的犯規罰則造成多個罰球單元,每個單元分別處理。在第4節的最後2分鐘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鐘內,在一次成功的投籃後比賽計時鐘停止時,不允許得分隊替換,除非裁判員中斷比賽或非得分隊已被准予替換
1、只要裁判員鳴哨,雙方就可以換人。只有一種鳴哨的情況例外,就是第四節比賽或每一個決勝期的最後兩分鐘內,如果裁判員鳴哨是因為宣判防守隊的干涉得分/干擾球違例,此時是進攻隊得分,那麼得分的進攻隊不得首先獲得換人,除非失分隊(防守隊)先請求了換人。2、雖然沒有裁判的鳴哨,但只要是在第四節比賽或每一個決勝期的最後兩分鐘內,進攻隊一次成功的投籃後,失分隊(防守隊)可以請求換人。3、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成功後,雙方隊均可以換人。4、換人的次數不限、人數不限,但只能由替補隊員向記錄員提出。替補隊員不得請求暫停,權力只能由教練員行使。主教練、助理教練、代理教練(比如隊長兼教練)均不得向記錄臺請求替換隊員(可以請求暫停)。5、第一節開始前,如果首發的5名隊員有人受傷,必須替換,那麼對方隊也可以替換相同數量的首發隊員(只要對方隊願意)。舉例,A隊的首發隊員A1、A2、A3被一隻球場外跑來的大狼狗咬傷了,這時不是首發的隊員A6、A7、A8可以替換他們;但B隊也可以替換同樣數量的3名首發隊員(有點誇張,想讓樓主您更好地理解而已,別無他意)。(規則5.8)6、在兩組罰則之間雙方可以換人。比如A1執行兩次罰球,最後是B1執行兩次罰球加中線球權,那麼在A1的兩次罰球的最後一次罰球之後,可以換人,換人後,再繼續B1的兩罰一擲。再比如A1三次罰球,當A1手裡接過裁判遞交的球可以罰球時,不得再換人,除非三次罰球都完成且最後一次罰球成功或裁判鳴哨最後的罰球違例(這時才可以換人,見上面1)。5.8已經被教練員指定為比賽開始時上場的一名隊員萬一受傷時可以被替換。在這種情況下,對方也有權替換相同數量的隊員,如果他們想這樣做的話。第19條替換19.1定義替補隊員請求中斷比賽是替換。19.2規定19.2.1在替換機會期間球隊可以替換隊員。19.2.2一次替換機會開始,當:"球成死球,比賽計時鐘停止,以及當裁判員已結束了與記錄臺的聯絡時。"在第4節的最後2分鐘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鐘內,投籃得分時,對於非得分隊。19.2.3一次替換機會結束,當:"第1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擲球入界的隊員可處理球時。19.2.4隊員已成為替補隊員和替換隊員已成為隊員,分別不能重新進入比賽或離開比賽,直到一個比賽的鐘表執行片斷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例外:"某隊場上隊員已被減縮到少於5名。"涉及到糾正失誤的隊員已被合法地替換後坐在球隊席上。"受傷、接受治療的隊員或正在流血的隊員在暫停期間恢復了。19.3程式19.3.1只有替補隊員有權請求替換。他(不是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應到記錄臺處清楚地要求替換,用手做出適當的常規手勢或坐在替換椅子上。他必須立即做好比賽的準備。19.3.2一次替換請求只可在記錄員發出該次替換請求的訊號之前被撤銷。19.3.4替換機會一開始,記錄員就應發出他的訊號通知裁判員已提出了替換請求。19.3.4替補隊員應停留在界線外,直到裁判員給出替換手勢和招呼他進入比賽場地19.3.5已被替換的隊員不必向裁判員或記錄員報告,允許他直接去他的球隊席。19.3.6替換應儘可能快地完成。已發生第5次犯規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必須立即被替換(大約30秒)。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誤,應給違犯的球隊登記一次暫停。如果該隊沒有剩餘的要登記的暫停,可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B’)。19.3.7如果在一次要登記的暫停或比賽休息期間中請求替換,該替補隊員必須在進入比賽前向記錄員報告。19.3.8罰球隊員可被替換,只要:"在第1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替換機會結束之前請求了替換。"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球成死球。如果罰球隊員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球成活球之後被替換,對方隊也可以進行一次替換,只要該請求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球成活球之前提出。19.3.9罰球隊員必須被替換,當:"他受傷了。"他已發生第5次犯規。"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19.4限制19.4.1由一個犯規罰則帶來的罰球或多次罰球之間或之後不允許被替換,直到一個比賽的鐘表執行片斷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例外:"在多次罰球之間宣判了犯規。這種情況下,多次罰球應完成,在新的犯規罰則執行前允許替換。"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規。這種情況下,在執行新的犯規罰則之前允許替換。"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違例,這種情況下,在執行擲球入界之前允許替換。如果一個以上的犯規罰則造成多個罰球單元,每個單元分別處理。在第4節的最後2分鐘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鐘內,在一次成功的投籃後比賽計時鐘停止時,不允許得分隊替換,除非裁判員中斷比賽或非得分隊已被准予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