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後啟動試驗專案和要求 啟動試驗專案和要求 6.2.1 首次手動開停機試驗: 6.2.1.1 首次開機過程中應監測檢查如下主要專案: a) 機組升速至80%額定轉速(或規定值)時,可手動切除高壓油頂起裝置,並校驗電氣轉速繼電器對應的觸點。
大修後啟動試驗專案和要求 啟動試驗專案和要求 6.2.1 首次手動開停機試驗: 6.2.1.1 首次開機過程中應監測檢查如下主要專案: a) 機組升速至80%額定轉速(或規定值)時,可手動切除高壓油頂起裝置,並校驗電氣轉速繼電器對應的觸點。
b) 機組升速過程中應加強對各部軸承溫度、油槽油麵的監視。各軸承溫度不應有急劇升高及下降現象。c) 測量機組執行擺度雙幅值,其值應小於軸承間隙或符合廠家設計規定值。d) 測量永磁發電機電壓和頻率關係曲線。e) 測量發電機一次殘壓及相序。6.2.1.2 首次手動停機過程中應檢查下列各項: a) 注意機組轉速降至規定轉速時,高壓油頂起裝置的自動投入情況。b) 監視各部位軸承溫度變化情況。c) 檢查轉速繼電器的動作情況。d) 檢查各部位油槽油麵變化情況。e) 機組全停後,高壓油頂起裝置應自動切除。6.2.2 過速試驗及檢查: 6.2.2.1 機組過速試驗要根據設計規定的過速保護裝置整定值進行。6.2.2.2 過速試驗過程中應監視並記錄各部位擺度和振動值,各部軸承的溫升情況及發電機空氣間隙的變化。6.2.2.3 過速試驗停機後應進行如下檢查: a) 全面檢查轉動部分。b) 檢查定子基礎及上機架徑向支承裝置的狀態。c) 檢查各部位螺栓、銷釘、鎖片是否鬆動或脫落。d) 檢查轉動部分的焊縫是否有開裂現象。e) 檢查上下擋風板、擋風圈、導風葉是否有鬆動或斷裂。6.2.3 自動開機和自動停機試驗: 6.2.3.1 自動開機和自動停機試驗的主要目的是檢查自動開停機迴路動作是否正確。具有計算機監控系統為主要控制方式的水電站,自動開、停機應由計算機監控系統來完成。6.2.3.2 自動開機可在中控室或機旁進行,並檢查下列各項: a) 檢查自動化元件能否正確動作。b) 檢查推力軸承高壓油頂起裝置的動作情況。6.2.3.3 自動停機過程中及停機後的檢查專案: a) 記錄自發出停機脈衝訊號至機組轉速降至制動轉速所需時間。b) 記錄機組開始制動至全停的時間。c) 檢查轉速繼電器動作是否正確。d) 當機組轉速降至設計規定轉速時,推力軸承高壓油頂起裝置應能自動投入,停機後應能自動切除。6.2.4 發電機短路試驗,必要時才做此項試驗。6.2.5 發電機升壓試驗: 6.2.5.1 發電機升壓試驗應具備的條件: a) 發電機保護系統投入,勵磁系統調節器迴路電源投入,輔助裝置及訊號迴路電源投人。b) 發電機振動、擺度及空氣間隙監測裝置投入,定子繞組區域性放電監測系統投入。6.2.5.2 發電機升壓時應進行下列檢查和試驗: a) 分段升壓,檢查所有電壓互感器二次側電壓應三相平衡,相序相位及儀表指示應正確,各電壓保護裝置端子電壓正常。b) 發電機及引出母線、與母線相連的斷路器、分支迴路裝置等帶電後是否正常。c) 機組執行中各部振動及擺度是否正常。d) 分別在50%、100%額定電壓下,跳開滅磁開關檢查消弧情況,錄製示波圖,並求取滅磁時間常數。e) 在額定電壓下測量發電機軸電壓。6.2.6 發電機空載下勵磁調節器試驗: 6.2.6.1 發電機空載時的勵磁調節器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起勵裝置的閘流體勵磁調節器的起勵工作應正常且可靠。b) 檢查勵磁調節系統的電壓調整範圍,應符合設計要求。檢查在各種工況下的穩定性(即擺動次數)和超調量不超過規定。c) 測量勵磁調節器的開環放大倍數值。d) 在等值負載情況下,錄製和觀察勵磁調節器各部特性。對於閘流體勵磁系統,還應在額定勵磁電流情況下,檢查功率整流橋的均流和均壓係數。均壓係數不應低於0.9,均流係數不應低於0.85。e) 發電機空載狀態下,改變轉速,測定發電機端電壓變化值,錄製發電機電壓與頻率關係特性曲線。頻率每變化1%,自動勵磁調節系統應保證發電機電壓的變化值不大於額定值的±0.25%。f)閘流體勵磁調節器應進行低勵磁、過勵磁、斷線、過電壓、均流保護的調整及模擬動作試驗,其動作應正確。g) 對於採用三相全控整流橋的靜止勵磁裝置,還應進行逆變滅磁試驗。6.2.7 發電機並列及帶負荷試驗: 6.2.7.1 發電機並列試驗。a) 以手動和自動準同步方式並列試驗前,應檢查同步裝置的超前時間、調速脈衝寬度及電壓差閉鎖的整定值。b) 在正式並列試驗前,應先斷開相應的隔離開關進行模擬並列試驗,以確定同步迴路的正確性。6.2.7.2 發電機帶負荷試驗。a) 發電機帶負荷試驗,有功負荷應逐步增加,並觀察各儀表指示及各部位運轉情況和各種負荷下尾水管補氣裝置工作情況。觀察並檢查機組在加負荷時有無振動區,測量振動範圍及其量值,必要時進行補氣試驗。b) 做發電機帶負荷下的勵磁調節器試驗。6.2.7.3 發電機甩負荷試驗。a) 甩負荷試驗前,將調速器的穩定引數選擇在空載擾動所確定的最佳值;調整好測量各部位的振動、擺度、蝸殼壓力、機組轉數(頻率)、接力器行程、發電機氣隙等電量和非電量的監測儀表;所有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均已投入;自動勵磁調節器的引數已選擇在最佳值。b) 發電機甩負荷試驗應在額定有功負荷的25%、50%、75%和100%下分別進行。若電站執行水頭和電力系統條件限制,發電機不可能帶額定負荷或甩額定負荷時,則可按當時條件在儘可能大負荷下進行甩負荷試驗。c) 發電機甩負荷時,檢查自動勵磁調節器的穩定性和超調量。當發電機甩額定有功負荷時,發電機電壓不應大於額定電壓的15%~20%,振盪次數不超過3次~5次,調節時間不大於5s。6.2.7.4 發電機溫升試驗,必要時才做此項試驗。6.2.8 發電機24h帶負荷連續試執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