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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繁星落石

    不可能從根本上是錯的,因為目前的理論實現自動駕駛在邏輯上是可行的。但是邏輯是邏輯,實際是實際,實驗室的資料和模型處理的資料都比較乾淨,而且具有相對明顯的特徵規律,但是實際中並非如此,比如特斯拉對於高速運動下的靜態固體判斷就相對較差,這個在演算法上是權衡出來的結果,不過演算法是可以修改的,所以其實這個方面如果存在問題,一定是可解的。

    至於L4什麼時候實現,目前已經可以實現了,至少waymo的產品已經在加州公路上跑起來了,不過距離實際應用還有很遠的距離,主要是接受度的問題。人開車撞了人,可能覺得不小心或者駕駛習慣不好,罰了就好。但是自動駕駛撞了人,一是處罰物件和輕重難以決定,二是有人會拿這個做文章,搞威脅論,噱頭搞大了會直接搞死自動駕駛,三是人類對自己的信心多於機器,說是自負也好,人們總是相信自己開的車,甚至連別人開的車都要指手畫腳,更不要說演算法開的了。

  • 2 # 無人車來也

    作為無人駕駛研究人員,我認為:L4無人駕駛真的能在未來幾年實現並在限定區域發揮作用!當前的研發方向沒有什麼根本的錯誤

    首先,L4級別的無人駕駛真的能在未來幾年實現並在發揮作用,但只會在限定區域!

    儘管過去幾年大量的無人駕駛領域公司都在力推L4級別的無人駕駛技術,但是從目前市場上的量產車型來看,無人駕駛仍普遍處於L2級別,L3級別的自動駕駛仍未完全發展起來。

    因此,儘管包括沃爾沃、福特、百度、特斯拉、蔚來等已經表示或預設將放棄L3級別自動駕駛技術的研發,直接邁向L4/L5級別自動駕駛技術,但L4無人駕駛技術的研發仍然面臨很大的挑戰。

    造價高昂是一方面,L4級別自動駕駛需要系統具備獨立的複雜路況判斷能力,除了在感測器上需要更多的冗餘設計之外,針對制動、轉向、電源以及控制系統也需要進行調整設計。

    另一方面,目前的無人駕駛汽車事故責任劃分規則仍未出臺。

    此外,車聯網等無人駕駛基礎設施還剛剛萌芽,近幾年之內L4級無人駕駛全面實現和發揮作用軟硬體設施還不具備。

    但是,在機場、碼頭、社群、封閉路段等限定區域,L3、L4、L5級無人駕駛正在全國各地蓬勃試點。

    去年以來,北京、上海、廣州、長沙、武漢、杭州、深圳、貴州等地都開展相關無人駕駛試點。

    因此,從無人駕駛發展規律來看,未來幾年L4級無人駕駛預計會在限定區域實現併發揮作用。

    其次,L4級無人駕駛當前的研發方向沒有根本的錯誤!

    關於無人駕駛(自動駕駛)的分級。下面的圖表給出了比較準確的分級定義,這個定義是美國國家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和美國汽車工程師學會制定(SAE)的。

    美國國家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和美國汽車工程師學會制定(SAE)的劃分標準,L4級無人駕駛(自動駕駛)都包含了高度自動化和完全自動化,屬於無人駕駛最高級別。

    對於L4級無人駕駛的研發方向,大體上有兩種

    一是以美國為代表的無人車模式,注重無人駕駛汽車的研發,從感知、規劃、決策等環節提升汽車智慧化程度。

    以谷歌Waymo、特斯拉、蘋果、通用等為代表,其無人車技術已經走在世界前列。

    二是以中國為代表的車聯網模式,注重無人駕駛汽車、道路、城市的整體推進,用智慧城市建設帶動無人駕駛、自動駕駛的發展。

    想要讓無人駕駛汽車放心上路,除了單體車輛技術上的進步以外(感測、5G、AI等),還需要系統性地規劃專用道路、資訊集中統一管理、大資料計算分析、車輛資訊聯網等,甚至需要專用的交通法規!

    這是一個巨大的系統工程!

    中國正在從整體上推進這個系統工程!

    當然,這兩種模式也不是絕對的,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美國在注重無人車發展同時,也在發展車聯網;中國發展車聯網同時,也大力發展無人車。

    只是兩種模式各有側重、各有特色而已。

    最終,兩種模式必將融合為一種模式!總體方向是對的!

    我們相信,十年到十五年之後,L4、L5級無人駕駛必將大範圍實現,預計2035年80%以上的汽車是無人駕駛!

    綜上所述,我認為:

    L4級別的無人駕駛真的能在未來幾年實現並在限定區域發揮作用!

    當前的研發方向沒有什麼大的錯誤!

    供參考!!

  • 3 # 金成有話說

    有可能是錯的,但是需要新的自動駕駛技術識別技術出來,我想會有的,一套整合化的感測器裝置。目前的自動駕駛技術過於複雜成本太高,如果沒有商業化 市場可接受的服務是不可能成功的。車的價格永遠都在那擺著,低中高檔次,但是從發展角度,希望每個老百姓都要消費的起。 為什麼現在的電動車不能普及,關鍵是太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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