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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842207444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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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鬧鈴不響了
房地產中的常說的2+1房是兩室一廳,3+1房是三室一廳。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築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
房產是指建築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
地產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
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
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
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檔案第二十七條規定:
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如下:
(一)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閒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指專案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因此,A、B屬於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
規劃設計費、勘察費、可行性研究費為前期工程費。
答案應選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