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前期費用計入“開發成本”(或生產成本)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 貸:銀行存款等 前期工程費,是指專案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規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諮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的通知(財會〔2013〕17號)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企業一般設定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借款費用等成本專案。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是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閒置費、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費用、安置及動遷費用、回遷房建造費用等。 前期工程費,是指專案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規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諮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開發專案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主體建築的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及精裝修費等。 基礎設施建設費,是指開發專案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汙、排洪、消防、通訊、照明、有線電視、寬頻網路、智慧化等社群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景觀環境工程費用等。 公共配套設施費,是指開發專案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等。 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專案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物件的工程監理費、造價稽核費、結算稽核費、工程保險費等。為業主代扣代繳的公共維修基金等不得計入產品成本。 借款費用,是指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
房地產企業前期費用計入“開發成本”(或生產成本)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 貸:銀行存款等 前期工程費,是指專案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規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諮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的通知(財會〔2013〕17號)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企業一般設定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借款費用等成本專案。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是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閒置費、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費用、安置及動遷費用、回遷房建造費用等。 前期工程費,是指專案開發前期發生的政府許可規費、招標代理費、臨時設施費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諮詢論證費、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開發專案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主體建築的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及精裝修費等。 基礎設施建設費,是指開發專案在開發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供暖、排汙、排洪、消防、通訊、照明、有線電視、寬頻網路、智慧化等社群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景觀環境工程費用等。 公共配套設施費,是指開發專案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共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等。 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專案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直接歸屬於成本核算物件的工程監理費、造價稽核費、結算稽核費、工程保險費等。為業主代扣代繳的公共維修基金等不得計入產品成本。 借款費用,是指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