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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生一世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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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靜的神仙160266612
在派出所接受調節 達到被害人滿意 可能會撤案 不然你就會被刑事拘留 如果被刑拘 不管結果如何 你都會留一輩子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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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方同志
把對方打成輕傷,不一定都要受到刑事處罰。
一、從雙方(或多方)的過錯來看不一定把對方打成輕傷就要受到刑事處罰一個案件的發生,有時候犯罪嫌疑方不一定有太大的過錯。比如甲方先罵、先打乙方,乙方很生氣,給予回擊,卻將甲方打成了輕傷,而自己只有輕微傷。從法理上說乙方涉嫌犯罪,甲方只是違法。全案中乙方並沒有多大過錯,這種情況下就可能免於起訴,或者不起訴,連緩刑都不判。
過失致人傷害造成輕傷的也未必就要受到刑事處罰。比如甲方向乙方討債,糾纏乙方,乙方為了擺脫糾纏,用力甩了一下手,意外導致甲方眼睛或鼻子構成了輕傷,這種情況,也不應該受到刑事處罰。有的網友可能說是正當防衛,用傳統的理論說,只能叫過失傷害。
正當防衛致使對方受到輕傷的不應當受到刑事處罰。這個話題就不多說了,用傳統的正當防衛理論說十有八九會被個別腦殘網民謾罵,新的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還沒出臺,最高法已將此列入了制定計劃,靜等新說法吧!
二、從案件的性質看不一定把對方打成輕傷就要受到刑事處罰將他人打成輕傷的案件的性質並不僅是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虐待罪、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都可能出現將他人打成輕傷的後果。
從理論上說,可以和解的案件,未必都要刑事處罰。哪些案件可以和解呢?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刑事和解程式。由上面規定可以看出,刑法第四、五章規定的都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犯罪。也就是說只要犯了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力的犯罪並可能判處三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沒有故意犯罪的,就適用和解。
綜上,上面所列的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虐待被監管人罪、虐待罪、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都可能出現將他人打成輕傷的後果,只有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和尋釁滋事罪不能和解,其他情節較輕的都可以和解。因為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和尋釁滋事罪是擾亂公共秩序的犯罪,而不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財產權利犯罪。
案件中的雙方或多方嫌疑人與受害人達成和解了,犯罪情節又輕微的,很有可能免於起訴,或者不起訴,就是連緩刑都不判。
總之,分析一個案件與醫生給病人看病一樣複雜,有時一個細節忽視,都可能出現誤診,造成小病大治或大病小治。題主給的資訊量太少,不好給予更具體的回答。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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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受害人有沒有報警,如果不報警而是私底下協商解決,就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了,如果報警了警方就會立案偵查,然後對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在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取證後,會把案卷遞交到檢察院讓檢察院來決定是否適合批捕逮捕,一旦被批准逮捕就等著法院開庭審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