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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檔案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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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59940881756
你說合不合理?沒有相關部門管,不合理又能怎麼樣,不還是乖乖交錢,否則誰願意交,錢多沒處花,說也白說,徒增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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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51539949334
不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法律明文規定:小區內地面等均歸業主所有,物業除收取按物價局規定的物業費外,其他收費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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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要盡言
停車費國家過去還管,現在開放了,不管了,這是什麼道理,開放也不能全放開,如果全放開那政府機關每天干什麼呀,開放開的一定要放,不該放的千萬不能放,一但放開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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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錢不是萬能的152
現在有些物業卻實存在亂收費問題,也存在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物業望國家有關部門加大力度清除這些帶有黑社會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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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7163967201330
現在小區物業不但管理差,而且管理人員的素質也差,收了物業費缺乏對小區進行管理,車輛亂停亂放,衛生狀況差現象依舊存在,處於失控狀態。希望政府能夠明確相關責任部門,加強監管,強化責任,定期聽取民意和檢查,努力為百姓創造一個乾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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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朱連興
現在是本末倒置,看家護院的,給主人定規矩,下命令,吆五喝六,有的還威脅恐嚇業主,一定要取消,將管理權收回,叫他們哪裡來,回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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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木公行
對老小區無原始停車場,只是在路邊新劃上停車線,又在無原始大門口設個欄杆,進行停車收費是極不合理的。就這樣的小區物價局還批准收費,這樣就給小區物管收費有了依據和藉口。這是政府造成的收費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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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w苦行僧
小區物業向業主收取停車費,還向小區以外的人收取停車費,這一做法只要是經過小區業主大會會議投票透過的,就是合理的。
向小區內的業主收取停車位佔用費,同時向外來車輛收取臨時停車費。這是小區內全體業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事情,只要是經過小區業主大會會議投票同意,就是合法的。
小區公共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不收取停車位佔用費,對那些沒有車輛的小區業主顯然是不公平的;不收取外來車輛的臨時停車費,任由外來車輛亂停亂放,不僅不能維護小區內業主停車的權利,小區內車輛出入及停放秩序也是無法維護的。
小區內公共停車位對業主收取停車位佔用費及對外來車輛收取臨時停車費,不僅能夠體現公平,保證小區車輛出入和停放秩序,而且還能收取一筆不小的資金,這個資金大部分可以為公共停車位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這是一舉兩得的好辦法。
小區內公共停車位佔用費及外來車輛臨時停車費,如何收取,收取的資金如何分配。這也是小區內全體業主共同權利的事情。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指導意見及周邊小區的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做出合理的方案。當然這些方案也是要經過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由全體業主一人一票投票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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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美侯王666
一是你說物業違規向業主收取停車費,首先我的理解是違規一般指違反政府規定和規範性檔案,以及業主大會規定規約,不知樓主說的是那一種違規?其次不管是前期物業或是業主大會騁請的物業公司,在物業協議中都有車位車輛管理的條款,會有車位收費不收費的約定。但政府不會對於物業小區停車怎樣收費做規定,是不是樓主把違反協議當做違規了。二是若是物業公司違反物業協議亂收仃車費,這種情況業主可以拒交,若物業公司與你理論,你可拿出物業協議與其對質;有業委會的可找業委會反映解決,若事實存在,業委會會沒收物業公司這部分收入歸全體業主所有。三是沒有業委會的小區發現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可以調查一下物業公司是否根據部分業主要求規範小區停車實行收費停車。遇到這種情況要檢視物業公司關於小區停車收費的徵求意見原稿,看是否超三分之二業主簽字並核實真實性,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沒有。若以上物業公司資料齊全,程式合法,物業公司可以收取停車費。不過停車費總收入減去車位管理成夲,其餘歸全體業主所有。若上面資料不齊,程式又不合法,物業公司就屬違規收取停車費,業主可攜資料向社群、住建局投訴處理。
小區車輛管理是小區秩序維護的一部分,對於公共車位,可收費可不收費,具體有全體業主決定。若物業公司違規收停車費,可拒交併向有關部門舉報。若不違規,物業公司用收費方法加強車輛管理,既規範了停車秩序,又為全體業主創收,何樂而不為,廣大業主應給於支援為好。
回覆列表
肯定不合理,大部分錢裝進物業人員個人腰包,讓業主怨聲載道,現在物業公司成了社會問題,取消物業公司吧!老百姓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