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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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網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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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爵客
一般情況是可以的。
無論在偵查、審查起訴、還是審判階段,辦案人員都會對如實陳述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從寬處理。通常情況下,認罪悔罪會獲得輕判。
以前民間有一種說法叫做“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現在來看,早已過時,抗拒到底是沒有出路的。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認罪受罰是一種明智之舉,有道是:識時務者為俊傑。
特別對於詐騙罪,這種帶一定智商又有明顯受害人的犯罪型別,犯罪嫌疑人主觀心態如何,很大程度影響定罪量刑,只有從思想認識上對外界有一個交代,才能獲得外界認同 ,一味狡辯沒有出路,優秀的律師一般不贊同狡辯 ,事實辯才是雄辯。
當然有一種情況例外,冤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刑訊逼供 ,這種情況,在審判階段,則不宜認罪受罰,要勇敢說出真相,尋求法律幫助。
還有一種情況,本來就是頂包的(代人受過),會按計劃認罪受罰 ,但一旦真相暴露,肯定沒有好果子吃。
提倡做人做事,要敢作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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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善結緣人
不能,堅決不能輕判,沒收全部財產,賠償受害人家屬損失費和這些年的工資等等費用,然後判處殺人者死刑,還有他舅死刑!
可以的。
該種情況屬於“認罪認罰”,新修訂《刑事訴訟法》已將其確定為法定從輕處罰情節。
2018年10月26日,新修訂《刑事訴訟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另外,再給你們一個建議,因為是涉及財產犯罪,積極給被害人退贓、取得被害人諒解,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從輕處罰情節,如果數額不是特別大、情節不是特別嚴重、沒有前科劣跡的,判緩刑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