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付款是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提示承兌才是出票之內起1個月內。
要分清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是不同的。
對於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提示承兌是確定何時匯票到期的行為。提示承兌必須在匯票的出票日1個月內完成。
提示付款,是匯票到期後,10日內,向承兌人(即付款人)要求付款的票據行為。
參考《華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條規定:“……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第88條規定:“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舉例說明:出票人A公司3月1日簽發一張銀行承兌票,承兌銀行為B銀行,收款人為C公司,到期日為見票後三個月付款。
C公司收到這張匯票後,必須一個月內即4月1日之前,向B銀行提示承兌(就是要求B銀行做出到期付款的承諾)。這一個月的時間就是提示承兌的期限。假如C公司3月15日向B銀行進行了提示承兌申請,3月15日就是見票日,匯票的到期日就根據這個時期來推定,由於出票時定是見票後3個月到期,所以,這張匯票的到期日就是6月15日,在6月15日之前,C公司是收不到款項的。
6月16日起至6月25日,是匯票的提示付款期,此時匯票書已到期,C公司可以要求B銀行將匯票款項轉入自己的銀行賬戶。
但願我的回答能給你幫助。
提示付款是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提示承兌才是出票之內起1個月內。
要分清提示承兌和提示付款是不同的。
對於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提示承兌是確定何時匯票到期的行為。提示承兌必須在匯票的出票日1個月內完成。
提示付款,是匯票到期後,10日內,向承兌人(即付款人)要求付款的票據行為。
參考《華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條規定:“……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第88條規定:“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舉例說明:出票人A公司3月1日簽發一張銀行承兌票,承兌銀行為B銀行,收款人為C公司,到期日為見票後三個月付款。
C公司收到這張匯票後,必須一個月內即4月1日之前,向B銀行提示承兌(就是要求B銀行做出到期付款的承諾)。這一個月的時間就是提示承兌的期限。假如C公司3月15日向B銀行進行了提示承兌申請,3月15日就是見票日,匯票的到期日就根據這個時期來推定,由於出票時定是見票後3個月到期,所以,這張匯票的到期日就是6月15日,在6月15日之前,C公司是收不到款項的。
6月16日起至6月25日,是匯票的提示付款期,此時匯票書已到期,C公司可以要求B銀行將匯票款項轉入自己的銀行賬戶。
但願我的回答能給你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