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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uzhanxiao

    一個人對網路女主播迷戀時是一種心理扭曲種變態。30天內打賞12萬,這是悲哀。一個成年人如此過份已成病態,被舉報後打妻子和孩子,這是喪心並狂。現在只有強制進入精神病醫院了,或去看心理醫生。

  • 2 # 陳天哲

    對於這種人,不要譴責,咎由自取,譴責是沒有意義的!

    如果一定要譴責,我認為該從三個方面去談!

    一,虛榮無知!迷戀女主播,其實他不知道的是,這是一種虛幻,虛幻背後的美顏!喬碧蘿的事,50歲的大媽,硬是成為20歲的美女。主播的美顏,已經成為公認的事實,但我們卻不能否認主播,畢竟,他們還是要有一定的才藝,比如說、唱、舞等等。我們可以作為消遣的手段,萬不能迷戀!

    二,不懂珍惜!如果該男子身價不菲,非常有錢,打賞12萬,或者200萬,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心情好很重要!但是,從問題的感覺中可以認為,他並非有錢人!那就是問題所在了!迷戀背後的是不懂珍惜!

    三,暴力傾向,外加品行惡劣!一個好男人,絕對不會暴打妻子!一個好父親,更不會暴打孩子!更重要的是,因為這樣的事被勸,不知反省,不知悔改,反過來暴打妻子和孩子,就是典型的品行惡劣!

  • 3 # qdlt

    如何評價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一個大富豪,月入幾千萬,我想打賞幾十萬,很正常,興之所至,博一個好心情而已。如果沒那麼多錢,甚至引起家庭矛盾,暴打自己的老婆,腦子進水了,不是個傻子也是個見色忘義的角色。他老婆沒長眼,怎麼找了這麼個不著調的東西,顯然還是個想入非非的好色之徒,真的鄙視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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