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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鳳鳳6956

    首先,你自己要確定,為什麼不想去了,是因為自己不喜歡,還是因為你個人不習慣,但是工作環境還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因為自己不喜歡,那就不要繼續去了,因為你這才剛開始去第四天,如果你要堅持下去,就要再繼續至少7天以上,目前很多公司都是小公司,所以正常不是工作7天以上是不予發放工資的

    還有你說的很虧,是很虧什麼?覺得虧4天的工資?還是虧了這次上班的機會?

    如果是工資,自己待的不喜歡那我的建議是不用糾結,不用再去了,如果是真的覺得這個工作機會難道,是因為自己不習慣,那就再堅持一段時間,如果還是適應不了,那再放棄,對於一份工作,既然能最開始選擇去上班,肯定是有吸引你的地方,所以可以繼續堅持下去試試

    個人認為選擇一份行業,剛開始三個月是摸不到門路的,如果你選擇再重新開始,那麼又要重新選擇適應,又是一個新的開始

    就好像,你在這個平臺積累的時間,同事感情,已經從0開始了,慢慢往上面累積,如果選擇跳平臺,就是又要從另一個0的開始

    所以,請根據自己實際情況,聽從自己內心走,現在成年人為什麼糾結,是因為自己內心與理智的鬥爭,加油

  • 2 # 煙雨斜陽5853693210

    對於做得不開心的工作,辭職是最好的解脫

    不想做了,別難為自己。去辭職把辛苦勞動所得的報酬拿回來。

    在簽訂合同時要看認真閱讀辭職細則

    現在正規的用人企業都有一條規章制度,入職的新人(新員工),在(就職)上班的第一個星期內,可以隨時辭職結算工資離開用人企業。

    還有,用人企業給新入職人員試用期3~6個月的期限。但是,多數企業有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的員工,在辭職和福利上都有詳細說明條款。試用期員工辭職,具體是,超過了最新入職一個星期的,試用期員工辭職的是要等待一個星期辭職書才能生效(也就是提交完辭職書,還要上一個星期班才能得到批准),結算工資離開用人企業。

    過了試用期的企業員工,必須走流程,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書,一個部門一個部門找相關負責人簽名,最後提交到人事部(有些是交給帶班或者直屬管理),辭職書得到了批准,到了辭職書生效時,人事部會通知辭職人員去交接工作和辦理離職手續。清算的工資,也會在企業發放完在職人員工資後,再支付或者轉賬給離職人員。

    企業在招聘入職人員和離職人員都是有文字條款

    企業在招聘時,有年齡限制和文化程度以及專業技能描述。在批准辭職人員也是按企業規章制度辦事。當然也有特殊情況就特殊辦理。

    用人企業在招聘入職人員和辭職人員上,各有各自的流程,要是不是很清楚,可以去問問在職的老員工,或者問問帶班上司就好了。

    工作沒有貴賤之分。但是,並不是每一個工作崗位都適合所有入職人員。工作的適合和工資是沒有太多的關聯,只有適合的工作崗位才能讓員工,做得開心做得盡職盡責。

    工作崗位千千萬,適合的一個工作崗位就成了。在找工作的同時,首先要知道自己,能做什麼,是否吃得了苦,忍耐得超時的工作,適合做什麼,不能盲目。否則,會耽誤賺錢的時間。

    工資高低,有時候真的不是說明能力的問題,是企業制度的問題

    熟練勤奮的員工,一個當作幾個使喚。懶惰的員工都是勉為其難地完成任務。可能,有時候,領到的工資沒有懶惰員工的工資高。因為懶惰員工當班完成不了任務,只能加班完成,所以就多了加班費。

    工資高低,都是市場和個人能力所決定,並非普通人能決定得了。俗話說,錢多就多花,錢少就少花。相信每一個人都想領到最高工資,享受最好待遇。反過來想想,工作開心,也能領到和同事一樣的工資,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對工作不滿意,對工資不滿意,這山望著那山高。其實是自己的心魔在作怪。既來之,則安之。努力工作、付出遲早是會有回報。比如,同工同酬的條件下,你做得很優秀,會得到管理層的認可,認可了你的認真負責任的工作態度,就會給你崗位補貼或者優秀獎。補貼和優秀獎就是比別人多領到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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