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長對國際標準視力表和對數視力表的區別不甚知曉,發現用2者檢測視力有所差別,故不明就裡提出疑問,下面我將國際標準視力表和對數視力表2者的區別做了個整理:
一、擁擠現象:當照明條件相同時,使用以上兩種視力表對同一患者進行視力檢查,其結果有異。發現用國際標準視力表檢查視力,結果比對數視力表要好一些(約好一行)。分析原因:國際標準視力表的視標“E”字,中間一橫短於其它兩橫。而標準對數視力表的視標“E”字三橫等長。後者較前者難以辨認,因為後者較“擁擠”,造成“分開困難”,即“擁擠現象”。
二、對弱視診斷和療效判定的影響:弱視定義中規定矯正遠視力≤0.8者為弱視,而標準對數視力表中缺少0.9一行。假如患者矯正視力為0.9,即可否定弱視的存在,可是患者的視力又達不到1.0。因而因為標準對數視力表中缺少0.9一行,無法判定患者是否為弱視,這一“盲區”的存在給弱視的診斷和療效的判定造成不便。
三、低於4.0的視力無法應用五分記錄法:目前國內醫院和眼鏡店基本上都用標準對數視力表,其中不少單位採用五分記錄法。但當視力低於4.0時,卻沒有相應的五分記錄方法,不得不沿用國際標準視力表的記錄方法,造成同一患者使用兩種不同的視力記錄方法。
四、與國際脫軌:應用標準對數視力表檢查視力,較國際標準視力表更具有科學性。但標準對數視力表並未在國際上通用,而且缺少0.7和0.9兩行,難與國際標準視力表進行對照。
五、視力檢測須固定參照物,排除身體其他疾病,請以首次視力檢測的地點、光源、時間、距離、檢測方式為前後效果對比參照,否則效果無法明確。
向左轉|向右轉
有些家長對國際標準視力表和對數視力表的區別不甚知曉,發現用2者檢測視力有所差別,故不明就裡提出疑問,下面我將國際標準視力表和對數視力表2者的區別做了個整理:
一、擁擠現象:當照明條件相同時,使用以上兩種視力表對同一患者進行視力檢查,其結果有異。發現用國際標準視力表檢查視力,結果比對數視力表要好一些(約好一行)。分析原因:國際標準視力表的視標“E”字,中間一橫短於其它兩橫。而標準對數視力表的視標“E”字三橫等長。後者較前者難以辨認,因為後者較“擁擠”,造成“分開困難”,即“擁擠現象”。
二、對弱視診斷和療效判定的影響:弱視定義中規定矯正遠視力≤0.8者為弱視,而標準對數視力表中缺少0.9一行。假如患者矯正視力為0.9,即可否定弱視的存在,可是患者的視力又達不到1.0。因而因為標準對數視力表中缺少0.9一行,無法判定患者是否為弱視,這一“盲區”的存在給弱視的診斷和療效的判定造成不便。
三、低於4.0的視力無法應用五分記錄法:目前國內醫院和眼鏡店基本上都用標準對數視力表,其中不少單位採用五分記錄法。但當視力低於4.0時,卻沒有相應的五分記錄方法,不得不沿用國際標準視力表的記錄方法,造成同一患者使用兩種不同的視力記錄方法。
四、與國際脫軌:應用標準對數視力表檢查視力,較國際標準視力表更具有科學性。但標準對數視力表並未在國際上通用,而且缺少0.7和0.9兩行,難與國際標準視力表進行對照。
五、視力檢測須固定參照物,排除身體其他疾病,請以首次視力檢測的地點、光源、時間、距離、檢測方式為前後效果對比參照,否則效果無法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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