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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夏日之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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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汪正樓律師
我是專業勞動法律師,與大家分享有能量、有分量、有質量的勞動用工法律知識。
我想您的問題應該是:離職了是否能還主張未休年休假工資?
1、您是否符合休帶薪年休假的條件?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這裡連續工人1年以上,包括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年,也包括幾個單位合在一起連續工作1年,強調的是連續。如果您工作連續1年以上的,可以享受年休假。
2、您可以享受幾天的年休假?
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但如果您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不扣工資的,或長期請病假到一定期限的,或有寒暑假的,可能不享受年休假。
這裡的累計工作年限不僅包括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也包括在其他單位的工作年限,是累計計算。您可以對照看一下自己有幾天年休假。
3、您如果享受年休假,但未休,工資怎麼發放?
如果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要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這裡的日工資不是指基本工資、最低工資,而是平時正常工作時的工資。
4、離職了是否能還主張未休年休假工資?
如果按照以上幾點的計算,您確實有年休假的工資沒有發放,即便離職了也可以主張,但有前提:
(1)您在離職時沒有書面承諾說放棄年休假工資。也就是如果您離職時給單位寫了書面的材料,裡面明確您不要年休假工資了,或是明確寫您放棄一切勞動權益,或是寫與單位不再存在任何糾紛。有此類內容了,您將無法主張年休假工資。很多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時,會讓員工籤一些材料,這個一定要注意。
(2)一定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去主張權利。如果是去申請勞動仲裁,您要在離職後的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如果是去勞動監察投訴,您要在離職後的兩年內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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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冀與理融
已經辦完了離職手續,就無法要求向原來的單位要補償。難道說,其他事情沒有辦完、離職手續怎麼就先辦呢?辦完之後,再要求補償很難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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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假是國家對在崗人員的一種關懷,也是單位應該遵守的。
你已經辦完了離職手續也就與原來的單位沒有勞動關係了,你想要求沒有休假變成錢讓原單位補發給你,原則和規定上都是不可能的了。到達新的單位,你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工作後再繼續享受帶薪年假。
2007年國務院釋出的職工和公務員帶薪年休假規定是各單位執行帶薪年休假的法規檔案,上面有明確規定企業員工和公務員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以享受年薪假,滿一年、滿十年、還有滿三十年以上有相應休假天數,而且一般不能跨年使用。另外規定中還有一年中請假累計20天的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鑑於你本年中途已經離職也不可能享受年休假了,所以你打算要求賠付你年休假沒休的工資是不成立的,也是無法索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