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制度”的全稱是基層黨組織聯絡服務群眾“三項制度”。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黨組織書記每週一次接待群眾制度。接待的主體是村、社群“兩委”班子所有成員。黨組織書記必須固定接待的時間,而且是每週必須有一天,除書記接待的這一天外,每週的其他四天時間,輪流安排其餘“兩委”班子成員,而且,每人接待的時間也是一個整天。
二是黨組織班子成員每年兩次進家入戶走訪每戶群眾制度。走訪主體從村、社群黨組織班子成員擴大到“兩委”班子成員、村(居)民小組組長、大學生“村官”、駐村幹部、黨代表,以及在群眾中威信高、會做群眾工作的骨幹黨員。在走訪的方式上,要求“腳”入戶,做到“腳”要入戶、進家門,實地察看群眾的家庭成員構成、住房、家居環境、飲食起居、牲畜餵養等情況,瞭解他們的年齡、文化、政治面貌、家庭收入以及在生產、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群眾意見定期辦理反饋制度。村、社群黨組織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在做好詳細登記的基礎上,根據職責許可權,確定群眾意見承辦、協辦單位和責任人,限時辦理,並將辦理情況或辦理結果及時反饋反映人。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共性問題和各界關注程度高的辦理情況,進行公開、集中反饋。對一些需要透過階段性工作才能處理的問題,可隨時反饋處理的進展情況。對個別群眾反映意見的辦理情況,進行個別反饋。
“三項制度”的全稱是基層黨組織聯絡服務群眾“三項制度”。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黨組織書記每週一次接待群眾制度。接待的主體是村、社群“兩委”班子所有成員。黨組織書記必須固定接待的時間,而且是每週必須有一天,除書記接待的這一天外,每週的其他四天時間,輪流安排其餘“兩委”班子成員,而且,每人接待的時間也是一個整天。
二是黨組織班子成員每年兩次進家入戶走訪每戶群眾制度。走訪主體從村、社群黨組織班子成員擴大到“兩委”班子成員、村(居)民小組組長、大學生“村官”、駐村幹部、黨代表,以及在群眾中威信高、會做群眾工作的骨幹黨員。在走訪的方式上,要求“腳”入戶,做到“腳”要入戶、進家門,實地察看群眾的家庭成員構成、住房、家居環境、飲食起居、牲畜餵養等情況,瞭解他們的年齡、文化、政治面貌、家庭收入以及在生產、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是群眾意見定期辦理反饋制度。村、社群黨組織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在做好詳細登記的基礎上,根據職責許可權,確定群眾意見承辦、協辦單位和責任人,限時辦理,並將辦理情況或辦理結果及時反饋反映人。對群眾普遍關心的共性問題和各界關注程度高的辦理情況,進行公開、集中反饋。對一些需要透過階段性工作才能處理的問題,可隨時反饋處理的進展情況。對個別群眾反映意見的辦理情況,進行個別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