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華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裡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專案的特點,創編了籃球遊戲。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並且2002年姚明以狀元的身份入選NBA,開啟了中國籃球新的狂潮。主要的國際性籃球組織是成立於1932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籃球聯合會(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當今世界籃球水平最高的聯賽是美國籃球職業聯盟(NBA)比賽。代表中國的水平最高的聯賽是中國職業籃球聯賽(CBA)比賽。擴充套件資料:1、對抗性:籃球運動持續時間可長可短,但需要參與者快速奔跑、突然與連續起跳、敏捷反應與力量抗衡。2、集體性:籃球運動不僅要求運動員具有技戰術能力,以及在比賽中表現出的智慧、膽略、意志、活力與創造力,運動員也必須具備勇敢頑強的鬥志和團結協作的精神。3、觀賞性:籃球比賽中,可以欣賞到嫻熟的運球、巧妙的傳球、準確的投籃、機智的搶斷、精彩的扣籃和出奇的封蓋,再加上攻守交錯、對抗變換,從而使比賽雙方鬥智鬥勇,球場形勢變化富有戲劇性,能使參與者和觀看者得到心理的滿足和愉悅。4、趣味性:籃球運動簡單易行,趣味性很強,可以因人、因地、因時、因需而異。透過變換各種活動方式,籃球運動更加方便與吸引人們的參與,以達到活躍身心、健身強體的目的,進而提高社會的文明氛圍,充實人們業餘文化娛樂生活。5、健身性:人們透過參與籃球運動,既可以強身健體,也可以使個性、自信心、審美情趣、意志力、進取心、自我約束等能力都有很好的發展,也有利於培養團結合作、尊重對手、公平競爭的道德品質。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華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裡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專案的特點,創編了籃球遊戲。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並且2002年姚明以狀元的身份入選NBA,開啟了中國籃球新的狂潮。主要的國際性籃球組織是成立於1932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籃球聯合會(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當今世界籃球水平最高的聯賽是美國籃球職業聯盟(NBA)比賽。代表中國的水平最高的聯賽是中國職業籃球聯賽(CBA)比賽。擴充套件資料:1、對抗性:籃球運動持續時間可長可短,但需要參與者快速奔跑、突然與連續起跳、敏捷反應與力量抗衡。2、集體性:籃球運動不僅要求運動員具有技戰術能力,以及在比賽中表現出的智慧、膽略、意志、活力與創造力,運動員也必須具備勇敢頑強的鬥志和團結協作的精神。3、觀賞性:籃球比賽中,可以欣賞到嫻熟的運球、巧妙的傳球、準確的投籃、機智的搶斷、精彩的扣籃和出奇的封蓋,再加上攻守交錯、對抗變換,從而使比賽雙方鬥智鬥勇,球場形勢變化富有戲劇性,能使參與者和觀看者得到心理的滿足和愉悅。4、趣味性:籃球運動簡單易行,趣味性很強,可以因人、因地、因時、因需而異。透過變換各種活動方式,籃球運動更加方便與吸引人們的參與,以達到活躍身心、健身強體的目的,進而提高社會的文明氛圍,充實人們業餘文化娛樂生活。5、健身性:人們透過參與籃球運動,既可以強身健體,也可以使個性、自信心、審美情趣、意志力、進取心、自我約束等能力都有很好的發展,也有利於培養團結合作、尊重對手、公平競爭的道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