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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靈魂帶刺的姑娘

    當然是不願意了。

    我很是疑惑,都用上“賣”這個詞了,輪到誰也不會願意的吧。

    首先,父母是對孩子有生養之恩,但是這不代表,你的孩子就是你的附屬品,不是說你的孩子作為一個物件可以任由你們擺佈,奪去了她作為一個人的基本選擇權。

    其次,為什麼要賣呢?

    不妨假設第一個場景

    家裡窮困潦倒了,沒錢了,就指著賣女兒賺錢了。

    賣女兒的都是些什麼人呢?

    是本來就沒把女兒當人看而是當作利益籌碼看嗎?

    如果是這一種的話,我覺得身為女兒,不可能從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裡看不出自己的父母到底喜不喜歡自己,那麼在缺失原生家庭的愛的情況下,我個人認為她的心裡肯定是不願意的,除非是父母對她進行強烈且無理地道德綁架與拳腳相加,不然僅僅是因為有錢而嫁給一個男人,風險太大。

    風險都有哪些呢?

    1.家暴。頻頻爆出的家暴新聞相信大家都有看到過,如果跟一個有著暴力傾向的人在一起,受傷害的可能就是自己。

    2.被當做生育機器。一個願意花錢買女人的男人,我覺得看中的其中一點肯定是女方的生育能力,在沒有愛情的前提下,為一個陌生的男人生孩子,可能還不止一個,尤其是在女方不願意的情況下生育,無異於強迫生子。

    迴歸原題,假設第二個場景

    跟對方有什麼商業往來,經過這場聯姻達到鞏固資產的目的。

    當然,這一種比較類似於傳統的瑪麗蘇霸總小說橋段了哈,不過我覺得,迴歸到問題本質,就是不夠珍惜自己的女兒,能將自己的女兒隨意嫁人,能是什麼好人呢?

    但凡是愛女兒的父母,能夠忍心看著女兒嫁給一個不愛的人?

    有錢是有錢,關鍵是那個人得願意給你花錢呀。

    他有可能是個對你一毛不拔的人。

    他有可能是個有著奇怪癖好的變態。

    他可能只是看中了你的子宮。

    反正因為愛情的話,總不會是父母逼迫著你往他家裡嫁。

    風險就擺在眼前,她怎麼會願意呢。

    以上屬於個人觀點。

  • 2 # 華西里2

    父母把自己的女孩,賣給一個鉅富有錢的男人,做女孩肯定是不願意的。因為,雖然當今是一切向錢看的社會,有些女孩談戀愛喜歡嫁給一個有錢的男人,但是他屬自由戀愛的合法夫妻呢!那個把自己的女孩賣給一個鉅富男人的做法,實質上是回到了萬惡的舊社會,買賣婚姻的年代了。這樣的父母不僅不值得感恩,而且應該透過法律法規給予處罰,才能平民憤和弘揚社會正能量的了。

  • 3 # 四尺對開

    這個問題有諷刺索取鉅額彩禮之嫌,現在父母以賣的方式把女兒給有錢男人是不光彩的,也不合法。

    如果是暗指彩禮說事,我認為很多女孩都是願意的,這樣父母能夠得到一筆豐厚的彩禮不說,自己以後也不會過那種緊巴巴的日子。

  • 4 # 然祥一語

    即然如題所說把女兒賣給巨有錢的人,我想也有不願意的,也有願意的。這樣看來女人是可以買賣的,那是否意味著賣淫是合法的了呢。?女人能買賣那男人也更能被買賣了。

  • 5 # 曾凡春123

    父母把我許配,一個巨有錢的男人,男人如年齡,差不了十歲之間,自己也看得順眼,這樣子,我願意這門婚事,因為父母不會害自己的女兒,父母都為願兒女幸福快樂。

  • 6 # 人生真的如意

    我個人認為是不可以這樣做的,這樣是違法的。違揹人性的道德。如果父母真正要這樣做,我覺得可以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人是不可以有買賣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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