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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生探索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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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拒霜
單從法律講沒有違法,因為拒絕弔唁沒有損害任何人的利益。從人情上講我也沒覺得拒絕一個不孝的人弔唁有什麼錯。相反你的弔唁讓很多人都感到不高興了那你為什麼要去做?無非就是怕人說你老人去了面都不露不哭一哭有點無情無義不孝順。這就是個人面子問題。一個去了的人什麼都不知道有必要維護你的面子問題嗎?其他親人有義務維護你這樣的面子嗎?說到底還是中國的喪葬文化的照妖鏡作用。時代已經不同了,法律能約束的也只有活人,做人要是對得起良心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反之真的不講良心那也做到底吧,人活時不孝人死後也沒必要在去吊什麼唁去的人了看不見光給活著的人添堵了。沒意思。
這不違法。我想中國有關法律並沒有制定家庭中老人去世一個子女不孝其他子女拒絕其弔唁違法,況且拒絕其弔唁是有原因的,那就是這個子女在老人在世時對老人的生活不管不問,沒有承擔起一個子女應有的對老人的瞻養責任與義務,為此,其他子女氣不過,在老人去世時拒絕其參加老人的葬禮。
無獨有偶,生活中也不乏有這種例子:我家親戚有5個子女,其中包括2個兒子3個女兒,平時這個兒子就不孝,曾指責父母在家庭財產的分割方面對其不公,因此事引起幾次家庭內部爭鬥,後來他放話說對父母兩位老人生不養,死不葬。後來也真是應他說的,在父母在世時對父母的生活問題不管不問,不負擔應有的撫養費,但其在母親去世時迫於村裡老少爺們及親戚們的議論,為保住其所謂名聲,違心地前去弔唁母親,被其他幾名子女攔住,就沒讓他進靈堂一步。此事後來成為當地三里五村村民茶餘飯後議論的話題。
我認為自己做為子女,父母生養了自己,就要盡到瞻養的責任和義務,誠然,父母在家庭財產的分割上有些微偏頗,自己應當大度一些,畢竟財產是身外之物,而父母親情,兄妹親情是至關重要的,而他的做法是:把親情拋至一邊,為了財產爭吵不休,甚至大打出手。據瞭解,這樣的事在農村或城鎮都時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