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NU是 Richard Stallman 於 1975 年,在 MIT 所成立的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中所執行的一項計劃 。它的目標是建立一套 完全自由的作業系統. GNU計劃下的軟體,不只提供軟體的使用權,也提供軟體的原始程式,任何人都可以 根據需要來修改 程式,也可以盡己之力來找出程式的錯誤,使隸屬於GNU的軟體在大家的努力下能盡善盡美。 GNU計劃下的軟體,是可不需付費而享有使用權。 GNU對使用者唯一的要求就是,當使用者對於GNU計劃下的軟體做了進一步的修改時,仍必須維持GNU的精神, 就是對於修改過的軟體仍然必須 將其無條件的奉獻出來 ,任何人都不可將修改過的GNU軟體當成商品來買賣。GNU是GNU"s Not Unix的遞迴縮寫。Stallman宣佈GNU應當發音為Guh-NOO,與canoe發音相同,以避免與gnu(非洲牛羚,發音與new相同)這個單詞混淆。 通用性公開許可證 (General Public License,簡稱GPL )。 為保證GNU軟體可以自由地使用、複製、修改和釋出,所有GNU軟體都在一份在 禁止其他人新增任何限制 的情況下授權所有權利給任何人的協議條款,GNU通用公共許可證(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這個就是被稱為反版權(或稱Copyleft)的概念。 GPL同其它的自由軟體許可證一樣, 許可社會公眾享有:執行、複製軟體的自由,發行傳播軟體的自由,獲得軟體原始碼的自由,改進軟體並將自己作出的改進版本向社會發行傳播的自由。 GPL還規定:只要這種修改文字在整體上或者其某個部分來源於遵循GPL的程式,該修改文字的整體就必須按照GPL流通,不僅該修改文字的原始碼必須向社會公開,而且對於這種修改文字的流通不准許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因此,一項遵循GPL流通的程式不能同非自由的軟體合併。 GPL 是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縮寫形式;LGPL 是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寬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縮寫形式,舊稱 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庫通用公共許可證);GFDL 是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的縮寫形式。它們是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的 通用版權認證協議 ,由自由軟體基金會(FSF)制定和釋出。 基於 GPL 的軟體允許商業化銷售,但不允許封閉原始碼。 如果您對遵循 GPL 的軟體進行任何改動和/或再次開發並予以釋出,則您的產品必須繼承 GPL 協議,不允許封閉原始碼。 基於 LGPL 的軟體也允許商業化銷售,但不允許封閉原始碼。 如果您對遵循 LGPL 的軟體進行任何改動和/或再次開發並予以釋出,則您的產品必須繼承 LGPL 協議,不允許封閉原始碼。
1. GNU是 Richard Stallman 於 1975 年,在 MIT 所成立的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FSF)中所執行的一項計劃 。它的目標是建立一套 完全自由的作業系統. GNU計劃下的軟體,不只提供軟體的使用權,也提供軟體的原始程式,任何人都可以 根據需要來修改 程式,也可以盡己之力來找出程式的錯誤,使隸屬於GNU的軟體在大家的努力下能盡善盡美。 GNU計劃下的軟體,是可不需付費而享有使用權。 GNU對使用者唯一的要求就是,當使用者對於GNU計劃下的軟體做了進一步的修改時,仍必須維持GNU的精神, 就是對於修改過的軟體仍然必須 將其無條件的奉獻出來 ,任何人都不可將修改過的GNU軟體當成商品來買賣。GNU是GNU"s Not Unix的遞迴縮寫。Stallman宣佈GNU應當發音為Guh-NOO,與canoe發音相同,以避免與gnu(非洲牛羚,發音與new相同)這個單詞混淆。 通用性公開許可證 (General Public License,簡稱GPL )。 為保證GNU軟體可以自由地使用、複製、修改和釋出,所有GNU軟體都在一份在 禁止其他人新增任何限制 的情況下授權所有權利給任何人的協議條款,GNU通用公共許可證(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這個就是被稱為反版權(或稱Copyleft)的概念。 GPL同其它的自由軟體許可證一樣, 許可社會公眾享有:執行、複製軟體的自由,發行傳播軟體的自由,獲得軟體原始碼的自由,改進軟體並將自己作出的改進版本向社會發行傳播的自由。 GPL還規定:只要這種修改文字在整體上或者其某個部分來源於遵循GPL的程式,該修改文字的整體就必須按照GPL流通,不僅該修改文字的原始碼必須向社會公開,而且對於這種修改文字的流通不准許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因此,一項遵循GPL流通的程式不能同非自由的軟體合併。 GPL 是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縮寫形式;LGPL 是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寬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縮寫形式,舊稱 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GNU 庫通用公共許可證);GFDL 是 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的縮寫形式。它們是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的 通用版權認證協議 ,由自由軟體基金會(FSF)制定和釋出。 基於 GPL 的軟體允許商業化銷售,但不允許封閉原始碼。 如果您對遵循 GPL 的軟體進行任何改動和/或再次開發並予以釋出,則您的產品必須繼承 GPL 協議,不允許封閉原始碼。 基於 LGPL 的軟體也允許商業化銷售,但不允許封閉原始碼。 如果您對遵循 LGPL 的軟體進行任何改動和/或再次開發並予以釋出,則您的產品必須繼承 LGPL 協議,不允許封閉原始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