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的加工費有沒有正規發票,如果有發票才能在帳上反映,如果沒有發票那麼就不能在帳上反映。有發票情況下分錄請看下面的例子:
例:甲企業委託乙企業加工材料一批(屬於應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費為7 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已經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甲企業按實際成本核算原材料,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1) 發出委託加工材料
借: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 20 000
貸:原材料 20 000
(2) 支付加工費和稅金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 = (20 000+7 000)÷(1-10%) = 30 000(元)
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稅額 = 30 000×10% = 3 000(元)
應交增值稅稅額 = 7 000×17% = 1 190(元)
① 甲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 7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190
——應交消費稅 3 000
貸:銀行存款 11 190
② 甲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直接用於銷售的
借: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7 000+3 000) 10 000
(3) 加工完成,收回委託加工材料
借:原材料(20 000+7 000) 27 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 27 000
借:庫存商品(20 000+10 000) 30 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
要看你的加工費有沒有正規發票,如果有發票才能在帳上反映,如果沒有發票那麼就不能在帳上反映。有發票情況下分錄請看下面的例子:
例:甲企業委託乙企業加工材料一批(屬於應稅消費品)。原材料成本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費為7 000元(不含增值稅),消費稅稅率為10%,材料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加工費用等已經支付。雙方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甲企業按實際成本核算原材料,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1) 發出委託加工材料
借: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 20 000
貸:原材料 20 000
(2) 支付加工費和稅金
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 = (20 000+7 000)÷(1-10%) = 30 000(元)
受託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稅額 = 30 000×10% = 3 000(元)
應交增值稅稅額 = 7 000×17% = 1 190(元)
① 甲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 7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190
——應交消費稅 3 000
貸:銀行存款 11 190
② 甲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直接用於銷售的
借: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7 000+3 000) 1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 190
貸:銀行存款 11 190
(3) 加工完成,收回委託加工材料
① 甲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原材料(20 000+7 000) 27 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 27 000
② 甲企業收回加工後的材料直接用於銷售的
借:庫存商品(20 000+10 000) 30 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乙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