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動火”,即:沒有動火工作票不動火;動火手續不完善不動火,安全措施未做好不動火。;特殊或緊急情況(如事故搶修、夜間、節假日等)不能履行正常動火手續時,可不開動火工作票,但必須履行許可手續(同時通知厂部值班人員和消防人員到現場)做好防火安全措施。;拓展資料:;安全規定有以下幾方面:;(1)動火工作票應使用黑色或藍色的鋼(水)筆、圓珠筆填寫與簽發, 內容應正確、填寫應清楚,不準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應使 用規範的符號,字跡應清楚。;用計算機生成或列印的動火工作票應使用統一的 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簽發人稽核無誤,手工或電子簽名後方可執行。;動火工作 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一份由動火執行人收執、一份 儲存在安監部門(或具有消防管理職責的部門,指一級動火工作票)或動火部 門(指二級動火工作票)。若動火工作與執行有關,即需要執行值班人員對裝置 系統採取隔離、沖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還應多一份交執行值班人員收執。;(2) —級動火工作票由申請動火部門(車間、分公司、工區)的動火工作 票簽發人簽發,本部門(車間、分公司、工區)安監負責人、消防管理負責人 稽核,本部門(車間、分公司、工區)分管生產的領導或技術負責人(總工程 師)批准,必要時還應報當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門批准。
“三不動火”,即:沒有動火工作票不動火;動火手續不完善不動火,安全措施未做好不動火。;特殊或緊急情況(如事故搶修、夜間、節假日等)不能履行正常動火手續時,可不開動火工作票,但必須履行許可手續(同時通知厂部值班人員和消防人員到現場)做好防火安全措施。;拓展資料:;安全規定有以下幾方面:;(1)動火工作票應使用黑色或藍色的鋼(水)筆、圓珠筆填寫與簽發, 內容應正確、填寫應清楚,不準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應使 用規範的符號,字跡應清楚。;用計算機生成或列印的動火工作票應使用統一的 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簽發人稽核無誤,手工或電子簽名後方可執行。;動火工作 票一般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一份由動火執行人收執、一份 儲存在安監部門(或具有消防管理職責的部門,指一級動火工作票)或動火部 門(指二級動火工作票)。若動火工作與執行有關,即需要執行值班人員對裝置 系統採取隔離、沖洗等防火安全措施者,還應多一份交執行值班人員收執。;(2) —級動火工作票由申請動火部門(車間、分公司、工區)的動火工作 票簽發人簽發,本部門(車間、分公司、工區)安監負責人、消防管理負責人 稽核,本部門(車間、分公司、工區)分管生產的領導或技術負責人(總工程 師)批准,必要時還應報當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