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人力資源拾荒者

    一、年休假天數計算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關於<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覆函》第二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員工入職、離職年休假天數計算

    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十二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符合上述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1.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的計算方法如下:

    1.非當年新入職職工按照工作年限核算年休假。

    2.當年新入職職工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首次入職員工的帶薪年休假計算方法

    如果入職員工為首次工作,在職第一年在年度計算週期內無論也不能期滿12個月,故在當年不享受帶薪年假問題。

    2)入職前尚未滿足連續工作12個月的計算方法

    假定入職前的工作時限累計為A(同為日曆期間經歷天數),入職後在年度內剩餘日曆天數為B,則計算公式=(A+B-365)÷365天×天數係數。

    3)入職前已滿足連續工作12個月的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DNF70點左槽三攻卡即將更新,對比12屬強卡,哪個更強?